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

⑴ 四川省职称任命文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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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XX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申报中级专业专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属员简明表》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六种证件: 计算机合格证、学历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聘任证及获奖证明 附:计算机合格证交原件,其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 相关专业论文一篇 业绩证明: 1份(评审材料中所提及的有关业绩、获奖、专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内容均需提交相应的支持文件,如:证明材料、设计资料、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详细信息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评职时间关注当地人事信息公示,评职称论文咨询,上九品论文网

⑵ 请问中级职称评定公示后一般需要多久才能取得证书

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取得证书。中级职称的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1-6月份开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阶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结果,3-4月证书下发。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大致流程如下:

资料申报-初审材料(合格)-测评考试-开评审会(答辩)-下发评审通知-办理证书-清退材料

(2)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其也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申报条件:

1.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3.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4.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 *** -中级职称

⑶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职称证书吗

职业资格证书不是职称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的,是通过某种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以证明其具有从事这种职业的资格,是生产一线的人员的一种标准;职称是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给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证明其在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水平,是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一种等级。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区别

①发证机构不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原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技术职称原来由国家人事部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后现在由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管理,由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管理。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从业/职业资格,另一个是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

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按照人事管理模式而建立的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应该说这是中国的特有传统产物,因此,中国入世后,职称的改革将进一步加快。根据国际惯例,职业资格证书取代专业技术职称是一种趋势。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将进一步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以便与国际接轨。

③ 等级及级别划分的不同: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等级式结构,根据从业人员所掌握的技能,划分为五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 *** 级)。 *** 还规定了国家职业资格和社会上通行的其他专业资格之间的相互对照关系,以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相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专业技术职称是由组织认定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一种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划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④ 两者的通用范围:

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也是唯一能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

而职称证只在国内(一定区域内)使用,跨地区相互不承认。

⑷ 如何查四川省建设厅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定公示文件

评审条件

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评审的基本条件按省、市职改工作有关评审条件执行。

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区(市)县和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成都市档案局职改办,职改办设在成都市档案局人事处。

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五)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六)其它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七)《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八)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九)凡申报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至少为第二作者。

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网址://cdrsj.gov.cn)资料下载专栏下载。评审材料可用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各种表格的应填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

评审材料请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内,并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评审时间

全市档案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10月开始评审工作,申报评审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需将材料于2015年9月1日至30日报送成都市档案局职改办。报送评审材料时请备齐有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否则不予受理。

请各区(市)县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将本通知精神转发到本地区及所属企事业单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审职称

评审职称条件:

1、学历要求:

A、国办统招,本科毕业5年、专科毕业7年、研究生毕业2年,非本专业加2年;

B、国办成教、自考、建筑类专业:本科工作证明8年、专科工作证明10年;

C、国办非建筑专业:本科工作证明10年;专科工作证明12年。

2、《职称计算机B级》或者《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合格证。

3、建筑施工单位申报,四川省内所在单位。

4、中专文凭32岁以上。

5、市政、公路、道桥,园林专业还需职称英语C,园林专业的强条必须是园林专业。

6、建筑类大专和本科考强条一个科目,中专考2个科目。

⑸ 四川省工程类中级职称如何办理

报考人员范围及考试等级对应

从2001年起,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本通知规定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和免试相应等级者外,必须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评审机应志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等级,按《四川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附后)所列对应关系执行。

对在首次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举行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作出规划,用3-5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组织轮训、参加统一考试,逐步达到要求,并将参加培训、考试的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成都市和省教委的职称计算机考试试点即行停止。已参加成都市和省教委试点考试成绩合格者,仍按原有规定的级别对应关系执行;原取得的合格证书,在原则规定的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原则上于每年10月举行一次。随着技术水平和考试管理水平的提高,今后可一年两次、三次直至发展到随到随考。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⑹ 2019年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是否需要逐级评审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只是具备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并不是中级职称!!!!!!!!

⑺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查询是不是全国通用

1、由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全国通用,可直接到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进行证书查询。

2、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中规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可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注册凭证。

3、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

(7)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1、初级鉴定: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2、中级鉴定: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3、高级鉴定: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⑻ 2020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正常进级有什么政策规定

2020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计算增长挺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果无法进行,只能够,推迟

⑼ 2014年四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何时发放,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呢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提供:四川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办法已公布时间是1013年12月27日。手续地址如下,供您参考。

一、证书办理时间:各项考试成绩公布后三至六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证书按省直考点和市(州)考点分别发放;

三、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省卫生厅人事处领取。

四川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办理办法

在四川人事考试选择报名点为“成都市省直”(指: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考点考试并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请按此办法办理下列合格证书。

市(州)考点合格证书领取点

成都:卫生证书在成都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证书均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自贡: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建筑施工、卫生副高、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攀枝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泸州: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德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审批科领取。

绵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元: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遂宁: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内江: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乐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南充:会计、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达州:会计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巴中: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宜宾: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雅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阿坝: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甘孜: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资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怎么查询塔吊操作证

之一步,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官网,网址://cx.saws.cn/。

塔吊证件归属于特种作业证。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0)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四川评职称英语不作统一要求

根据政策第十五条,在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方面,明确了论文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

科研人员创业,如何度过过渡期?如何激活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简称“十六条政策”)近日正式下发。11月25日,省 *** 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四川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十六条政策”把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放在优先位置,紧紧围绕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励中的政策缺位问题,针对对外人才引进、对内人才激励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在集聚高端人才、激励创新创业、加速成果转化、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这对四川的科技人员可谓重大利好,有助于让他们真正实现“名利双收”。

关键词 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更高200万

人才聚集单位可建租赁房

来川创业,安家落户有没有补助?根据规定,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四川的引进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除此之外,还会完善引进创新创业人才配套服务,优先安排就诊医疗、子女入学和住房保障等。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对于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可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关键词 奖励政策

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

四川提高到不低于70%

科技成果权属如何分配?谁来占“大头”?

四川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收益,按不同方式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通过 *** 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允许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通过单位自行实施或与他人合作实施的,从开始盈利的年度起连续5年,每年可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在国家政策奖励比例不低于50%的基础上,四川还将提高到不低于70%。

关键词 离岗创业

最长时间延至6年

过渡期间社保由原单位“兜底”

“十六条政策”的亮点之一,就是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根据“政策”第六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不含内设机构)科技人员(含担任非正职领导的.科技人员)依法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 *** 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按规定获得报酬或奖励。

“离岗期限以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最长时间为6年。”四川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需要提醒的是,每期须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新创业协议。科技人员离岗期内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岗位等级聘用时间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与原单位其他人员享有同等机会。过渡期间如何解决后顾之忧?政策的规定已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此外,对于科技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可以根据本人自愿选择留在原单位继续参保,也可以转移到新单位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但不重复参保。科技人员在离岗期间或离岗期满后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按不低于原聘用岗位等级聘用,超岗聘用的逐步消化。

尾页

   关键词 职称评定

科技人员职称评定

不以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

考职称,评职称,一直是困扰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一个“紧箍咒”。

“正是考虑到科研人员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才对症下药。”四川省科技厅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有了创新性的探索。“十六条政策”出台后,相关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也迎来利好,大大方便了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定,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手续流程,降低了难度。

例如,根据政策第十五条,在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方面,明确了论文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特别是在职称考核评审中,将科技人员职称评审与创新创业绩效挂钩,承担的横向项目、技术 *** 成交额等经费与纵向项目经费同等对待。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创新创业业绩显著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直接授予其名誉教授、特聘教授等荣誉称号或聘为特聘研究员,不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周雪峰表示,对于川内有条件的高校,还将下放职称的评议权和评审权,自主进行职称评定工作。

四川地区职称是个什么行情呢?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直接认定类初级职称申报需哪些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基本工作年限要求是几年?

外地的助工、中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复印档案中的评审表或呈报表一份加盖我办事处鲜章,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之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外地的高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让其借出评审表原件3份,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之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交社会评审委员会转评。

以上让其准备带齐后到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 *** 部职称评审处缴费并办理。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办理职称是什么时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年限后可随时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其他专业按其当年规定时间为准。

评审类初级职称需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式25份)、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论文(一式三份)、

5、毕业证和现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8、《继续教育登记卡》

9、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审职称是否有名额指标限制?

无名额指标限制。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如何申报评审职称?

1、申报人在网上下载表格点击人事 *** 的表格下载

2、申报人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和相关资料一起送交我中心。

3、属直接认定的由我处报四川省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直接认定。属评审的由我处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或送其它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4、四川省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签发任职资格文件及职称证书。

哪些类别职称是直接认定?哪些类别职称需评审?

国家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可直接认定。中级以上职称或非全日制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需评审。

哪些职称系列是考试?哪些职称系列是评审?

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系等列除直接认定的外,初级、中级职称是考试,高级职称是评审。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办理哪些类别的职称评审?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办理直接认定类职称,可办理工程类初、中、高级职称评审。

其它系列的职称如何办理?

在我处托管人事档案、需评审其它系列职称的社会人才可根据相关部门职改办要求的时限将职称材料送我处,由我处将材料送相关部门职改办评审。

申报哪些类别职称需考外语和计算机?

1、属直接认定类的无需考试外语和计算机。

2、属评审类(开考专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卫生系列等除外)均需职称外

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

除国家规定需参加资格考试的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等系列的中级、初级职务资格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破格申报要求

一、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建设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e69da5e6ba907a6431333337393030得省、市(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二获得省、市(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获得四川省“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四获得区县(局)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五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二、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二获得全国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获得国家建设部“鲁班奖”奖项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四获得省、市(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五获得省、市(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一等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六获得四川省“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七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建设工程类著作或高等院校建设工程专业使用的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

 八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其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之一作者)。

注:职称评审问题咨询和办理事宜具体咨询档案所在地

四川省人才市场

[四川省]四川科技人才职称,四川省科技厅职称

四川省技术能手教师可以评高级吗

技术能手教师可以评高级。

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同时强化技术技能贡献,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还要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破格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实施方案提出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正高级职称不受年限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 *** 资格评价。

川职改 【1991】 8号文的内容谁知道?急·····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我省《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川职改[1991]8号

现将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同时印发省职改办制定的〈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一、关于经常性评聘的范围和对象问题

1.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范围:

(1)经 *** 或者 *** 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企业单位。

(2)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但不包括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

(3)政企合一、政事合一的单位,应尽量将政企、政事分开,实在分不开的,可按照工作职能靠国家机关或靠企事业单位,总的原则只能靠一头,不能两头沾。

(4)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经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其他单位。

未列入上述开展范围的单位,无论过去是否已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律不得开展评聘工作。

2.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岗职相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是上述开展单位在编、在职并在国家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在所在单位评聘推荐时已达到退离休年龄的人员(按有关文件经上级批准延缓办理退离休的除外)和已退离休(含返聘)的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3.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点是:

(1)经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确实履行岗位职责优秀、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2)确因工作急需,调入的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骨干。

(3)经国家统一安排,由“三地”、“三州”内调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关于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问题

1.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工作需要设岗,不因人设岗。

(2)在编制定员内设岗,不超编设岗。

(3)在上级允许的职务岗位控制数额(或结构比例)、档次和工资额内设岗,不突破限制设岗。

(4)实行更低数量和更低职务原则,达到精简、效能要求。

2.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两个阶段进行:

(1)根据工作需要和可能(重点是可能)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即把首次评聘职务指标转换为职务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

(2)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分类原理,按照工作性质、任务大小、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使之科学、合理。

3.已开展评聘的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但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应按设岗之一阶段的要求,在上级下达或核定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内,设置各系列、各档资专业技术职各岗位,制定各岗位相应的具体职责。上级没有下达或核定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企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正高级职务(不含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以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实际聘任的职务数为设岗限额。职务指标或职务数超过现时实际工作需要的,按实际需要设岗;指标或职务数不能满足现时实际工作需要的,以职务指标或职务数为限,并按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设岗。

(2)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并已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应对设岗情况进行复核。设岗超过职务指标或职务数的,按职务指标或职务数进行调整;超过现时实际需要的,按需要进行调整。未订岗位职责或职责不清或与相应岗位不符的,要尽快作出明确规定或修改、补充、完善。

(3)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企事业单位按本款(1)、(2)项要求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汇总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备案。原有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职务数确实超过现时实际工作需要,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整。

4.企事业单位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企事业单位,在按照本条第3款要求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因事业发展、任务增加,某些内设机构确需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应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首先立足于本单位已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内调剂解决。仍有困难的,可适当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单位制定方案,写出增设岗位的专题报告(包括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方向、任务、近年来对国家的主要贡献,事业发展、任务增加的情况和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布情况,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具体意见和理由),附上上级下达或核定职务指标文件、上级确定编制或控制数的文件、本单位实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含知识结构、专业技术工作资历结构、职务系列及档次分布等)和增设岗位的具体职责,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

5.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除遵循设岗的统一原则和要求外,还应着重考虑本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情况,参考同类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2)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单位拟订方案,写出专题报告,阐明方案及理由,附上批准建立该单位及确定人员编制或控制数的文件,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含学历、资历、专业结构等)情况,各个岗位的职责,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

6.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方案应邀请单位内外的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使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国家控制范围内设置得较合理,更适应工作需要。

7.各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新建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和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的增岗方案,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增补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和增资指标内,不得突破。上级增补下达的高中级职务岗位主要用在解决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人才密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紧缺问题,重点是择优评聘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下达的增资指标首先应满足下达的高、中级岗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增资,剩余部分方可用于设置、增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审批新建企业设岗和事业发展的企业增岗,要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幅度内。

8.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相对稳定,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岗位管理工作。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发生变化,企事业单位可在批准的职务岗位控制数内调整岗位分布,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9.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按照设岗之一阶段要求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要对设岗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学习掌握职位分类原理,有步骤、稳妥地转入第二阶段的设岗工作。

三、关于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行政领导,系指独立企事业单位现任正副职的领导干部。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主管或分管本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具体主持、参与本单位主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般能完成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分之一左右的工作量。

(2)担任行政领导前,是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

(3)拟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本人主管或分管的专业技术工作属同一系列。

2.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式样见附表一)一式三份,所在单位核实,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审批。兼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报省职改办批准,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市、地、州职改办(人事局)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3.经批准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按统一标准条件和评聘程序由上级单位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推荐。

4.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

5.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已经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如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均未发生变化,可不重新报批,其中首次评聘时未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亦可不占用本单位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如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应按批准手续和权限重新报经批准,其中,首次评聘中未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虽已占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但因专业技术职务升迁的,应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

6.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未占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行政领导,如不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作为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额进行补缺评聘。

7.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应与本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考核工作由聘任或(任命)其专业技术职务的部门负责。

四、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各〈试行条例〉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的工作,应包括毕业分配后在科研、教学、卫生以及工农业生产之一线从事的具体实践活动和劳动锻炼等。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本人应实事求是地对见习期内的政治思想收获\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以及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工作进行总结。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按川职改[1991]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必须坚持政治标准,对见习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绩等,要进行全面评价,写出评语。

4.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其是否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分别按下述规定聘任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1)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的具体规定聘任相庆的专业技术职务: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和见习一年期满的大专毕业生,在未考核定职前,可分别按照“助师”级和“员”级职务的人员安排工作、确定职责、进行考核。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班毕业生,仍按《试行条例》有关规定,毕业分配后,经考察合格,可聘为“助师”级职务。聘为“助师”级职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在岗位限额内评聘中级职务。

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式样另文印发),由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依表列顺序逐级这是批。初级职务报县或县级单位批准,中级职务报市、地、州或省级厅局职改(人事)部门批准。

(2)不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统一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聘任。

5.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上述规定初次聘任或评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占用本单位职务岗位限额。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已聘任了“员”级职务的大专毕业生,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的,评聘“助师”级职务不占用本单位“助师”级职务岗位限额;已聘任了“助师”级职务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评聘中级职务不占用本单位中级职务岗位限额。

6.一九八0年至一九九0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未按时定职的,可从转正定级时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对在今年年底以前再不履行聘任手续的,资历不得再连续计算。

五、关于其他大中专毕业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其他大中专毕业生系指“五大”毕业生等国家教委承认学历,但未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毕业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应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或试用期。

2.其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或试用期满(含大专生见习期满再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除外),必须经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方可聘任相应职务。

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人员评审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见习期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只能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不得将取得该学历、学位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或折算相加作为间隔年限。如按原有学历或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为任职间隔年限。按照原有学历,需要参加已取得的较高学历相应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参加考试。

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后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岗位(以下统称变动工作)后,应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内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分别按下述要求办理:

1.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亦属同一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至6个月的试用(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经所在单位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能力的,可直接根据其任职资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职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职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过半年至一年的试用(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经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本人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式样见附表二),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三份,连同原批准任职资格的《呈报表》一份,经逐级审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报省职改办批准确认,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报市、地、州职改办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确认。

3.变动工作后,改行从事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试用或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试用期限,其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专业技术水平,基本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并报相应评委会评审通过。

八、关于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按政策分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各单位应根据其所学专业和实际具有的专业特长,尽量对口安排在本单位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对确实具备拟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应优先聘任。

聘任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应尽可能在各企事业单位现有的岗位空缺内解决。确需增设岗位的,除按本《补充意见》第二条第4款报送有关材料外,还应除上《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以及有关学历、资历等材料,逐级审查后,报省职改办批准增设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此岗位只能聘任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不得用于解决其他人员的聘任问题。

九、关于评审程序和报送材料问题

1.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对岗申报、公开推荐、择优评聘。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采取本人对岗申报、群众评议,组织审核、单位推荐。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式样另文印发)

(2)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推广项目、创经济、社会效益等

(4)现职务任期内历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届满的考核材料

(5)外语考试结果通知单,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报送基础、专业知识考试结果通知单;属于免试者,应送免试依据材料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4.申报评审高级职务的,由市、地、州职改办或省级厅局负责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推荐意见。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的,由呈报单位直接将评审材料送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的,由呈报单位直接将评审材料送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初级职务的评审程序,由市、地、州或省级部门参照评审高级职务的程序确定。

5.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经相应职改(人事)部门批准审核公布。高级职务资格报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中级职务资格报市、地、州或省级厅局的职改(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初级职务资格报县职改(人事)部门或县级单位审核批准。

十、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的工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已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可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具备的条件,确定是否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不聘。

十一、关于集体所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称号问题

1.集体所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称号应限于本单位的正式在册专业技术人员。临时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号。

2.集体所有制单位选用的职务、称号名称与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的职务名称相同的,应按统一的标准条件、评审程序,由统一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职务、称号。不另立标准,不另建评委会。

3.集体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称号的评审,要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作法,逐步实现经常化

2017年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为做好2017年成都市之一批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成都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下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

2017年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资助类别及条件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1.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

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企业, 创业项目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2.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在蓉高校教师 *** 或 *** 服务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

我市企业选派在职人员在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攻读工程博(硕)士。(“联合培养计划”是市科技局为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联合相关高校实施的市校企联合培养计划。)

2017年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资助专业范围

资助额度

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对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按创业类、创新服务类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

对攻读工程博(硕)士的企业在职人员,按50%比例给予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

申报要求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

1.申报人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已入选国家“__”和“万人计划”、四川省“__”、 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在蓉高校院所或外地来蓉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人才在蓉或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1.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

(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科技人才。

(2)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2.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1)申报人为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蓉高校教师。

(2)高校教师服务企业经所在单位同意,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

1.申报人为我市企业在职人员;

2.攻读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市科技局确定的支持范围内;

3.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定有培养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