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博士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此措施对吸引人才回流是否有实质性帮助?

外籍华人博士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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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官方公众号上解答了外籍华人博士在华申请永久居留的疑问。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2019年8月1日实施的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具有博士学位、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地域限制。

申请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就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最重要的三个条件就是:外籍华人证明,中国工作的证明,博士学位证明。

这一利好政策措施对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是提供了一大便利,可方便其随同一起定居在国内。

永居权证也就是相当于“绿卡”,外籍人可长期居留在中国国内,出入中国时不再需要签证,同时可以享受中国提供的很多社会福利,跟本地中国公民没太多区别。

相信这项利好举措对于吸引与促进人才回流是一大良措,有利于他们长期留在国内发展与生活。

下面我们来多了解看看这项政策举措对于外籍华人博士来国发展有何实质性帮助:

一、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二、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进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可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

五、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此外,还可办理社保,享受住房公积金,在境内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重要的一点,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公安部门按照有关手续,加快办理。

据2019年7月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消息,这项政策因推行获得良好经济社会效果,于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也即是12项移民与出入境政策。

当时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司长陈斌介绍称,2015年以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先后在上海、北京、福建、广东等16个省市国家批准的自由贸易实验区、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实施一大批服务外国人入出境、外籍人才在华停居留便利政策措施,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果。

据悉,当时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外籍企业家、投资者、外籍技术管理人员等外国人签发签证、居留许可13.3万人次。

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副司长贾同斌介绍称,这12项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涵盖了为外籍人才来华工作、投资、创业、生活提供办理签证、长期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申请等全方位的便利服务。

这些数据显示与便利都表明了推行此政策不仅利国也利民。也可让流失在外的外籍华人有机会到国内发展,报效祖国。之前因难办“绿卡”而流失在海外的华人,这项政策可是他们的一大机会利好。

如果您也是符合外籍华人博士来华发展条件,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哦!

关于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 职称评审

许多生回国工作后,需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并免试外语。按照政策规定,根据本人条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递交以下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留回国学生申报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三份) 2、经认证的国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回国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经认证的国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回国生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中级)或四份(高级)) 2、《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 3、近期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两篇 4、经认证的国外更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此外,从上述材料不难看出,在“海归”办理职称等方面是需要用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因此办理这项认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各个城市甚至单位对这项办理,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也不尽相同。因此,以实际办理为准。

四川海归职称绿色通道的简单介绍

海归在大城市享受了优惠政策还能再转出户口吗

不可以的。

拓展:

海归落户政策

国内很多一线城市都为海归提供了很多政策,其中就有一项落户政策,各省要求有所区别,此处列举几个城市的标准,详情还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北京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海归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海归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学习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学生服务中心受理;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海归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海归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用人单位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过户,并且给海归分配到相应的落户申请名额。

上海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4、用人单位与海归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5、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海归,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广州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入户年龄要求

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4、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深圳

1、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海归(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2、年龄在48周岁以下

3、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