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员不能拿评审费
公职人员参与评审不能获取报酬。相关法律规定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等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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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项目评审领取评审费有关规定,一是工作时间参加非本单位组织的项目评道审,应依照单位有关规定报批,经同意后方可参加有关评审;二是工作时间参加评审一律不得领取评审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专报酬;三是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评属审,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一律不得领取评审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机关公务员参加部属单位管理、组织的各类项目的评审、论证、鉴定和验收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等报酬。同时,部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在本单位管理和组织的各项目中领取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等报酬。公务员是指公务员在担任本职工作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于公务员违背了一人一职的原则,此外,还要求部属单位在组织评审、论证和验收等活动时,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等报酬的发放范围、标准。
评审费标准
【法律分析】
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
(1)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更高标准:原则上院士之一天5000元/人.天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之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之一天2000元/人.天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2)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更高标准:原则上院士之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之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之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法律依据】
《标准评审费发放管理规定条理》
之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家讲学和各类评审费的发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家讲学,是指各类教学讲座、学术讲座、形势政策报告讲座和其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他讲学、讲座等。各类项目评审,是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项目评审、学科专业评估或专业认证评审、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各类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各类学生活动或竞赛评审、学校重大项目评估或论证评审等。
第三条 学校或学校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举办的上述各类专家讲学和项目评审,可按规定向被邀请的校内外专家发放讲学费或项目评审费(含各类咨询费、论证费、鉴定费等)。
第四条 校外专家讲学和项目评审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专家讲学费发放标准(税后):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更高不超过1000元;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更高不超过2000元;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更高不超过3000元。其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他人员讲学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各类项目评审费发放标准(税后)见附件1。
第五条 校内人员讲学和项目评审费,按照相同级别标准的50%发放。
第六条 除职称评审、科研项目评审与结题验收评审、学生答辩及学位论文评审等学校常规工作外,其余各类专家讲学或评审实行备案审批制度,由主办部门填写《各类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备案申请表》
国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文件
省级人民 ***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一般来说,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更高标准,原则上院士之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之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之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更高标准,原则上院士之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之一天2000元/人/;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之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评审专家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 *** 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 *** 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 ***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中央预算单位参照本单位所在地或评审活动所在地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第二十五条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
第二十六条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本单位职工职称评审费能不能发
是可以发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的。
事业单位人员领取职称评审费不违规。按照人社部门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的规定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需要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的成员都是各个企事业单位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职称评审时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聪专家库里随机抽一部分人进行评审,并发给一定的评审费。这个评审费是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文件可查的。
事业单位人员,经过本单位同意,受聘做某一方面的评委,评审结束后,领取一定的评审费是不违规的。但是领取的评审费要告知原单位。
![[四川省]四川省职称评审费发放,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03/63b3bcacd8a2e.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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