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些职业资格证书才是国家认可的

2018年1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发布《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人才〔2018〕74号),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联网查询。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上文提及的“职业资格证书”哪些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哪些资格证书已明确作废?

一、原有职业资格证书75%已取消,目前仅剩140项

2014年以来,截止目前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详细清单见下文),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有21项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共21项,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等都在其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5项。

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1

注册消防工程师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2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4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准入类

5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6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准入类

7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8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9

注册城乡规划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准入类

10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1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13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4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水平评价类

15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16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水平评价类

2、工程建设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1

焊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2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电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电梯安装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4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筑路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

水平评价类

桥隧工

防水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5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三、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明确提出的“三个不得”原则,是不是其他证书就全部取消了呢?不尽然!工程建设领域除了以上证书外,还有很多其他证书。例如:八大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种目录列中出的184个工种以及工程领域职称等证书。

不过,从证书的含金量来说,肯定还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证书含金量高。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有些是行业阶段性发展需要而设立,可能会阶段性存在。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程领域职称制度,迎来大改:

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建造师等职业资格年限视为相应职称年限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9日。

通知明确提出: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取得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一证两用!不用换发职称证书,多省发文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天津:

一是明确对应关系。凡通过建造师等59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二是明确过渡政策。在国务院清理规范部分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10项相关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是明确使用办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山西: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山东: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陕西: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宁夏:

近日,宁夏人社厅印发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评价方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但对于部分专业领域的专技人员来说,两种评价方式的评价内容有交叉重叠,需要花费较多精力分别准备,给个人工作带来负担,提高了单位的用人成本。

此次新规出台后,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甘肃: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应表》中加“*”号的职业资格为国务院清理规范已取消专业,但清理规范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其中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由原准入类职业资格现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黑龙江: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 *** ,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 *** 免费咨询:

[四川省]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有哪些

南充中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一 中级电工资格证书怎么办的啊就是人社部发的全国通用的…

你好;

根据你图片所示的证/件,这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就是劳动局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容;

这种证*件一共分为五个级别,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五个级别

职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年满18周岁可以从初级开始报考,有些地区可以从中级甚至高级开始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职业资格证不能作为上岗证使用,一般用于出国打工,单位凭职称涨工资用,如果是用于上岗的,那就要考特种作业操作证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就是安监局颁发的证。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或者是有资质的培训考核单位进行咨询报名。费用是根据地区不同收费略有差别。

职业资格证报名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一寸照片3张,

二寸照片3张

初中以上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资料各地区有差别,具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以上是我的答案,需要能帮到你,望采纳,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拷我。

二 中级电工资格证书需要年审吗

中级电工属于职业资格证,不需要年审。

中级电工证,指的是电工等级证。一般在技术学校或者职业学校考取,电工的中级学习内容是马达维修,电动工具维修,常见的机械控制线路维修内容。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有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是用人单位 *** 、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南充中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 *** 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 *** -中级电工证

参考资料来源: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 中级电工等级证算不算得上是中级职称

中级电工等级证算得上是中级职称。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 (二级)和高级 *** (一级)。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 *** 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之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3)南充中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 、高级 *** 等级或职务称谓,但机关事业单位是由人事部门组织考试,企业的由劳动部门组织考试(他们称为职业资格证书),是事业单位的人员,在人事和劳动没有合并(机构改革)之前,应当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试。

两者考了后都可以兑现相应的工资,但互相不能通用,互相不认,相对来说人事部门组织的要严格一些(无论是条件把握、考试严格程度等)。

中级电工等级证一般在技术学校或者职业学校考取,电工的中级学习内容是马达维修,电动工具维修,常见的机械控制线路维修内容。

四 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有哪几类

电工职业资格证书也叫做电工等级证,它一般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 以及高级 *** ,还可以分别称之为:国家5级、国家4级、国家3、国家2极和国家1级。其中,高级 *** 的等级是更高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是副教授的级别。

电工证书考试由人社部门批准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考试,一般需要提交照片、报名信息表等,分为5个级别,如果考到电工及所属电工的职业工种 *** (二级)以上的证书,含金量会比较高。

五 我有一张电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还要考一张上岗证这样就可以去当电工了

是的 现在还缺一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颁发的IC卡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这个特种作业操作证分高压和低压

六 我需要办电工中级职业资格证,怎样才能在最快的时间里拿到证,

找百分百教育120646881,一个月就能拿到。真的,而且很便宜

七 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哪查询

在人社局网站查询即可。

八 中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假是在哪个网站查/

您的证书是哪个省份颁发的,就可以在这个省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查询就可以了

比如说,湖北省劳动厅颁发的证书

可以在湖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查询

以此类推

九 四川省南充市电工证书怎么考

报考四川省南充市电工证书可以找南充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和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机构报名。要考电工证首先要清楚自己是要考哪个证书,电工证共分为三种,电工操作证,电工职业资格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电工操作证也就是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卡片形式的(IC卡),这个由安监局发证,每三年复审一次。电工职业资格证是由劳动厅发证,共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 和高级 *** 。国家电工进网许可证是由国家电监会发证。安监局颁发的证书侧重安全教育和培训;人社厅颁发的维修电工等级证书代表持证者的技术水平,一般和职称、工资挂钩;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一般培训高压作业和特种作业方向,侧重实际操作。考证前要弄清考证的目的,一般企业会要求持特种操作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其中一种证上岗。三种证书均可作为电工从业资格凭证。

电工证的发证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报名,可以到相关部门批准的和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机构报名。电工证书考试由人社部门批准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考试,一般需要提交照片、报名信息表等,分为5个级别,如果考到电工及所属电工的职业工种 *** (二级)以上的证书,含金量会比较高。

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 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备此工种的上岗操作证书(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中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1.具备同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工种的初级证书。

高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1.具备同一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一工种的中级证书。

十 电工等级证书和电工操作证有什么区别,有了中级证还需要操作证吗

需要。

电工资格证是职业等级证书,代表会相应级别以内的电工知识。不代表可以作一个正式的电工操作。电工技能操作证是电工上岗必须的证件,代表懂得了电工的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

两者主要区别如下:

1、颁发部门不同

电工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原劳动部、经贸委都曾管理过),由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

3、作用不同

电工职业资格证是表明从事电工职业的等级水平证明,是持证人应聘求职任职的资格证;

电工操作证是持证人具有电工操作能力和知识的证明,是安监部门对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0)南充中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电工职业资格证报考条件:

初级:年满18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

中级:年满18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 ,无初级证五年工作经验(要有单位证明)或者初级资格证加三年工作经验;

高级:中级证加3年工作经验,或者无中级证8年以上工作经验;

*** :高级证加2年,或者无高级证10年工作经验;

高级 *** : *** 证加3年;

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请复制链接在浏览器中打开)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网址连接:

(请复制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这些省份已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前为止(2019年8月15日)四川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全国已有北京、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 、陕西、甘肃、宁夏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三省明确提出,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两用。

各省相关政策汇总

陕西

2019年4月,陕西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7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甘肃

2017年12月,甘肃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28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建造师未在对应表内)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宁夏

2019年6月,宁夏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

2019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8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山西

2019年8月,山西人社厅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建造师等36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7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内蒙古

2019年6月,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出版等1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9项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黑龙江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4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上海

2017年3月,上海人社局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明确3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0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3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9项。值得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不在对应项目之列。

此外,对于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如企业法律顾问、质量、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江苏

2019年3月,江苏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列入该目录的注册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26项职业资格,及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浙江

2018年12月,浙江省人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师、 注册设备监理师、 注册计量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 、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9类职业资格可以职称对应。

安徽

2017年12月,安徽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50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此外,还有安徽省内以考代评类职称考试5项。

福建

2019年1月,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在56项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8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江西

2019年6月,江西省人社局公布《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确定3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

2016年8月,《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等14类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湖北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广西

2019年3月,广西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主要对三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分别为:24项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8项国务院已取消许可和认定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

2018年9月,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8项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重庆

2019年7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10项。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川

2018年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3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

2018年11日,西 *** 社厅《关于公布在部分职称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清单的通知》,确定40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 *** ,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 ***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