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 退休待遇2017
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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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 *** ,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 *** )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高级 *** 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将按照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的原则,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扩展资料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
退休待遇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待遇
*** 规范化培训经历是什么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北京地区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临床检验 *** 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着临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关系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检验医学专科和临床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的规范化培训,使临床检验 *** 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临床医学检验的各种技能和技术,以及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校准和性能评价等,具有分析和解决临床检验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的能力。由于检验 *** 和检验医师的工作职责不尽相同,检验医师的培训方案已经不适合也不能满足检验 *** 培养,为此,我局组织专家编制了《北京地区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以下简称《 *** 培训细则》),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及以后参加临床检验 *** 培训的学员按照《 *** 培训细则》的要求在培训基地进行培训。2008年及以前参照检验医师培训方案进行培训的临床检验 *** ,参照《 *** 培训细则》要求完成培训者可以返回原单位,可参加2010年全市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二、参加临床检验 *** 培训的学员,培训过程记录仍使用检验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和考核手册,并作为全市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资格审核的依据。三、检验医师培训基地同时作为检验 *** 培训基地,可以对外招收学员。非检验医师培训基地的医院,符合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基地要求的(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要求另行下发),可申报培训基地,承担本单位学员的培训工作。四、完成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并经全市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获得由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附件:《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附件: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一、培训目的通过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达到主管检验 *** 相当专业技术水平。
二、培训对象临床检验 *** 的培训对象是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检验专业本科毕业生、临床检验诊断学硕士毕业生、临床检验诊断学博士毕业生以及其它院校检验相关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毕业生。三、培训目标通过临床相关学科的培训,使检验 *** 在了解临床相关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临床特点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重点掌握临床诊断工作流程。 通过检验医学专科的培训,使检验 *** 具有检验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临床医学检验的各种技能和规范的操作技术,具有分析和解决临床检验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各专业组常规检验技术及临床意义;熟练掌握各种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校准和性能评价;掌握检验项目的 *** 、原理及其能力验证;掌握维护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原则和要求;掌握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培养科研和教学能力。四、培训重点(一)检验科各专业组常规检验技术,特别是形态学的检验技术。(二)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 *** 、维护保养、校准和性能评价。(三)检验项目的 *** 、原理及其能力验证。(四)医学检验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控制程序。(五)了解临床相关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临床特点,重点掌握临床诊断的工作流程和样品分析前工作流程(包括病人准备、样品采集、样品运送等),深入了解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五、培训 *** 和时间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分层次分阶段培训,时间为12个月~36个月。六、具体实施(一)临床相关科室培训1、培训时间:3个月2、培训对象:所有符合培训要求的人员3、培训方式:采取轮转的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在下述8个备选科室中任意选择3个临床科室,每个科室轮转1个月(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血液和风湿内科、内分泌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4、培训重点:(1)参加轮转科室1~2个典型病例讨论;(2)参加轮转科室门诊1-2周;(3)熟悉轮转科室住院医师日常工作流程(由培训单位指派高年资住院医师进行带教、指导);(4)参加2~3次轮转科室护士标本采集、运送全过程。
(二)临床检验科室培训1、培训时间: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分层次分阶段培训,时间为9个月~33个月。2、培训对象:所有符合培训要求的人员。3、培训方式:(1)没有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没有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硕士,培训时间为21个月(具体培训科室和轮转时间安排见表1)。(2)有一年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硕士和没有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博士,培训时间为9个月(具体培训科室和轮转时间安排见表2)。(3)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博士有1年以上(含1年)、硕士有2年以上(含2年)临床检验工作经历者,可以直接参加北京市卫生局组织的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未通过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接受不少于12个月的培训。(4)其他院校检验相关专业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均为33个月(具体培训科室和轮转时间安排见表3)。表1:没有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没有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硕士生培训轮转安排(共21个月)
科室 时间 科室 时间
临床基础检验 3个月 临床血液检验 4个月
临床化学检验 3.5个月 临床微生物检验 5个月
临床免疫检验 3.5个月 临床输血检验 2个月
表2:有1年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硕士生和没有临床检验工作经验的临床检验诊断学毕业的博士培训轮转安排(共9个月)
科室 时间 科室 时间
临床基础检验 1.5个月 临床血液检验 2个月
临床化学检验 1.5个月 临床微生物检验 2个月
临床免疫检验 1.5个月 临床输血检验 0.5个月
表3:其他院校检验相关专业本科以上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毕业生培训轮转安排(共33个月)
科室 时间 科室 时间
临床基础检验 6个月 临床血液检验 6个月
临床化学检验 6个月 临床微生物检验 6个月
临床免疫检验 6个月 临床输血检验 3个月
4、培训重点(1)临床检验专业分为临床基础检验、临床血液检验、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输血六个亚专业组。受训者在各亚专业组内进行培训,并承担检验 *** 的工作。
(2)专科培训的具体要求,详见《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培养大纲》(以下简称《 *** 培养大纲》)。《 *** 培养大纲》中“掌握”是必须达到的培养目标,“了解”是通过努力尽可能达到的目标。此外,《 *** 培养大纲》还对受训者的外文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做出具体要求。培训期间,培训者根据本人专业特点,撰写1篇论文。(3)受训者在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或完成一个训练周期后,由培训基地,按照各专科/亚专科培训细则要求,对其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记录在培训考核手册上。七、临床检验 *** 规范化培训培养大纲(一)临床相关科室 培训基地根据学员情况在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血液和风湿内科、内分泌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8个科室中任意选择3个临床科室,每个科室轮转1个月。(二)临床检验科室1、临床基础检验
掌 握 了 解
1、掌握的技术 1、了解的技术
(1)毛细血管采血技术 (1)中性白细胞核象分析及临床应用(2)中性白细胞中毒性改变的识别和意义(3)尿含铁血黄素检查及临床意义(4)尿本周蛋白检查及临床意义(5)尿微量白蛋白检查及临床意义
(2)血、尿分析仪保养、维护、故障识别与排除。
(3)血、尿分析仪室间质量评价
(4)血细胞直方图分析
(5)显微镜计数技术
(6)外周血涂片、染色技术
(7)外周血白细胞分类技术
(8)网织红细胞计数
(9)血沉操作技术
(10)异型淋巴细胞识别和意义
(11)尿沉渣显微镜检查技术
(12)粪便显微镜检查技术
(13)粪便隐血试验
(14)粪便寄生虫卵检查技术
(15)脑脊液常规检查技术
(16)胸腹水常规检查技术
(17) *** 常规检查技术
(18)前列腺液常规检查技术
(19) *** 分泌物常规检查技术
(20)尿HCG检查技术
2、外语能力要求(翻译专业外文资料(不少于500个单词/2小时))
2、临床血液学检验
掌 握 了 解
1、掌握的技术 1、了解的技术(1)淋巴瘤骨髓检查和报告(2)血红蛋白电泳(3)血液粘度检查(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活性测定(5)急性白血病免疫分型 *** 和操作(6)红细胞酸溶血试验(7)单凝血因子检查(8)血液粘度仪检测原理、基本结构、操作、质量控制(9)红细胞渗透脆性试验
(1)骨髓涂片的瑞氏染色
(2)骨髓涂片铁染色
(3)骨髓涂片过氧化物酶染色
(4)骨髓涂片糖原染色
(5)骨髓涂片特异性脂酶染色
(6)骨髓涂片非特异性脂酶染色
(7)骨髓涂片碱性磷酸酶染色
(8)骨髓涂片酸性磷酸酶染色
(9)正常骨髓象检查和报告
(10)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检查和报告
(11)急性白血病骨髓检查和报告
(1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检查和报告
(13)直接和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
(14)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骨髓检查和报告
(15)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检查和报告
(16)凝血仪检测原理、基本结构、操作
(17)自动或半自动凝血仪操作,标准曲线制备、质量控制
(1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检查和报告
(19)溶血性贫血骨髓检查和报告
(20)多发性骨髓瘤骨髓检查和报告
2、外语能力要求:翻译专业外文资料(不少于500个单词/2小时)
3、临床生化检验
掌 握 了 解
1、掌握的技术 1、了解的技术(1)分析天平的正确使用(2)尿酶的检测(3)血清铁和总铁结合力检验(4)型胶原的检验
(1)标本的签收、保存与处理
(2)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与保养故障识别与排除
(3)生化检验的质量控制
(4)不同生化分析仪之间的比对
(5)血清蛋白、脂蛋白电泳技术
(6)血清酶测定原理、检测技术
(7)血清蛋白检测原理、检测 ***
(8)胆红素检测原理、 ***
(9)肾功能检测实验 ***
(10)血糖、血脂检测原理、 ***
(11)离子检测原理、 ***
(12)血气分析检测原理、检测 ***
(13)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14)尿微量白蛋白检测
(15)治疗药物的监测
(16)离心机的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
2、外语能力要求(翻译专业外文资料(不少于500个单词/2小时))
4、临床微生物检验
掌 握 了 解
1、掌握的技术 1、了解的技术
(1)各种涂片革蓝染色 (1)病毒的分离培养(2)产气荚膜杆菌、爱德华菌属、耶尔菌属、嗜血杆菌属、其它非发酵菌属、气单胞菌属、邻单胞菌属的分离鉴定(3)布氏杆菌试验、囊虫抗体检查(4)PCR技术在微生物检测中应用(5)自动细菌药敏测定仪的正确使用
(2)痰涂片抗酸染色
(3)脑脊液墨汁染色
(4)各种标本涂片真菌检验
(5)大便球杆菌比例检验
(6)大便悬滴检查
(7)大便悬滴制动检验
(8)各种临床细菌培养标本的正确采集
(9)标本接种
(10)培养基制备
(11)血、痰、尿、便、脑脊液、胸腹水、脓汁、分泌物各种标本接种培养
(12)完成各种细菌的培养、分离鉴定
(13)完成药物敏感试验(包括K–B法、MIC法)
(14)编码系统鉴定各种细菌
(15)血清肥达反应、外裴反应、冷凝集试验、嗜异性凝集试验、军团菌抗体试验
(16)血培养箱的正确使用
(17)全自动细菌鉴定仪的正确使用
(18)室内质控规范操作
(19) 真菌的培养和鉴定
(20) 荚膜、芽胞、细胞壁、鞭毛、阿伯尔染色法、异染颗粒染色
2、外语能力要求:翻译专业外文资料(不少于500个单词/2小时)
5、临床免疫学检验
掌 握 了 解
1、掌握的技术 1、了解的技术
(1)乙肝血清标志物检验 (1)血清k轻链、轻链测定(2)血清总IgE、特异性IgE测定(3)过敏源检测仪器的操作
(2)甲肝、丙肝病毒抗体检验
(3)梅毒血清学(RPR、TPHA)检验
(4)流式细胞仪分析淋巴细胞亚群
(5)免疫球蛋白测定
(
*** 评审条件?
1. 高级 *** 的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 *** 。
(一)取得本职业版 ***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权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达到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水平。
(三)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技术员评职称条件
技术员职称评定申报条件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
1、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十年以上。
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 申报高级 *** 需要什么证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 *** 。
(一)取得本职业 ***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达到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水平。
(三)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 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从业资格的确认及其证书的颁发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学历认证或考试取得。一般来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可以确认其从业资格:
1、具备本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的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2、已经担任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3、在本专业岗位工作并取得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4.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 高级 *** 是不是职称它是怎么评定的比如高级工想报考 *** ,需要什么条件
不是职称,这些是职业资格的等级。职称是人事局认定的,这个是劳动局认定的,条件需要看具体的工种。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 *** 。
(一)取得本职业 ***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达到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水平。
(三)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 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一、职称取得方式:
1、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与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对比
取得中级技能(中级工)资格,相当于技术员待遇。
取得高级技能(高级工)资格,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待遇。
取得 *** 资格,相当于中级工程师待遇。
取得高级 *** 资格,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待遇。
5. 评技术员职称有什么要求
技术员职称是根据国家规定来进行评定的,一般地方是都有规定,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管理局去办理。
职称级别和年限:
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评定“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满二十五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称满五年可评定“高级职称”。
评技术员职称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6. 事业单位高级 *** 评定报考有哪些条件
事业单位高级 *** 评定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 *** 报名条件:
(1)申报高级 *** 考评需获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 资格满5年以上的在编工勤技能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申报范围);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取得两项以上技能业绩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2)2014年高级 *** 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员、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3)在 *** 等级工作期间取得规定的技能业绩(详细要求可来人事处咨询)。
2、申报 *** 报名条件:
(1)取得 *** 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2)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3)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4)2014年 *** 考核国家和省规定 *** 设置工种目录见附件。
3、申报初、中、高级技术等级报名条件:
(1)2009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2009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2014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二、报名审查所需材料:
高级 *** :(1)《XX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简表》一式5份;(2)《XX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审批表》一式5份;(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 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更高学历证书原件;(4)能充分体现个人技术理论水平的技术经验总结(不少于4000字)一式5份;(5)技能业绩证书原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各一份。
以上材料中1、2、4项同时报电子文档。
*** :高级工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XX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1份、报名信息数据库文件、个人同版彩照3张(2张1寸、1张2寸)。
初、中、高技术等级: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高级工、中初级工《XXX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1份,个人同版彩照3张(2张1寸,1张2寸)。
三、收费标准(不含教材费):
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 *** ):报名费10元,考务费25元(理论考务费25元/科/人),考核评审费130元。共计165元。
工勤技能岗位二级( *** ):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职业道德和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各25元),培训费310元,考核评审费100元。共计470元。
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各25元),培训费235元,考核评审费70元。共计365元。
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各25元),培训费210元,考核评审费50元。共计320元。
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各25元),培训费175元,考核评审费40元。共计275元。
教材费可预交120元。
7. ‘事业单位报考高级 *** 需要什么条件
事业单位高级 *** 评定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 *** 报名条件:
(1)申报高级 *** 考评需获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 资格满5年以上的在编工勤技能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申报范围);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取得两项以上技能业绩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2)2014年高级 *** 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员、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3)在 *** 等级工作期间取得规定的技能业绩(详细要求可来人事处咨询)。
2、申报 *** 报名条件:
(1)取得 *** 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2)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3)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4)2014年 *** 考核国家和省规定 *** 设置工种目录见附件。
3、申报初、中、高级技术等级报名条件:
(1)2009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2009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2014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8. 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申报条件是什么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学徒期满的技术工人;由普工转到技工岗位且学徒期已满的人员;退伍的志愿兵、义务兵未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且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人员;中专、职业高中、毕业且工作满5年的人员;工作年限(含军龄)满10年的人员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且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且工作满8年的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 *** 申报条件: ①具体工种的 *** 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②机关事业单位4个常用工种 *** 申报条件。 维修电工 *** 申报条件: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的高级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汽车驾驶员 *** 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锅炉操作工 *** 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的高级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管工 *** 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技术等级的高级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高级 *** 申报条件: ①具体工种的高级 *** 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②机关事业单位2个常用工种高级 *** 申报条件: 维修电工高级 *** 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 *** 技术等级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管工高级 *** 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 *** 技术等级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技术工人,一年内不得申报上一技术等级的考核,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其晋升等级考核的申报年限。
9. 技工申报条件有哪些
1、初级工(五级):学徒工学徒期满,经各类初级培训机构培训毕业或结业,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2、中级工(四级):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七年以上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正规中级技术等级培训,可申报中等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经评估合格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培训毕业,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3、高级工(三级):在本工种连续工作十二年以上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过正规高级工培训,以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班培训毕业,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4、 *** (二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 :
①、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人员;
②、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人员;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 *** 学院预备 *** 班毕业证书,并取得高级工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人员;
④、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⑤、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按表彰决定可破格申报的人员(以表彰决定为依据);
⑥、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5、高级 *** (一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 ***
①、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3年人员;
②、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证书,并获得省及省级以上技术革新成果奖,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人员(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③、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按表彰决定可破格申报的人员(以表彰决定为依据);
④、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 *** ?
1.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什么
高级技抄术专业职称是指经国袭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高级技术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是: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技术职称很容易和执业资格混淆,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以建筑行业来说,例如:
初级、中级、副高、正高。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助理建筑师、建筑师、高级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等;
建筑师是专有职称,并非“建筑工程师”的简称,也没有“建筑工程师”职称。
2. 技术工人评的“高级 *** ”属于中级职称,还是高级职称
高级 *** 不属于中级职称,也不属于高级职称(技工也不属于职称),高级 *** 属于职业资格, *** 是各行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中设置的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执业资格是指 ***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 *** 取得。
(2)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 *** 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区别:
1、两者定义不同。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职称是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2、级别分级不同。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职称: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中小学教师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3. 高级工程师与高级 *** 有什么区别
青岛高老师解答: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职业资格分五个等级。即五级为初级技能、四级为中级技能、三级为高级技能、二级为 *** 、一级为高级 ***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我国有部省市,为了推动技能人才的建设。将高级 *** 纳入享受副高职称福利的范畴。但他们不可以用同等级别去理解。
4. 高级工程师与高级 *** 有什么区别
高级工程师系列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内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容。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高级 *** 就是高级技能工程师,不同于一般的高级工程师,高级 *** 属于职业资格, *** 是各行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中设置的技术职务。 *** 是技能高超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并能根据所在单位担任传授技艺的角色,培训技术工种的熟练工人。高级 *** 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高级 *** 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行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 中考评、聘任。高级 *** 是技术工人中技艺精湛、经验丰富和工艺加工生产制造的高级人才。
5. 高级工程师与高级 *** 在待遇上有区别吗
你好:
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工这两个称号实际上是两个不同评审渠道。高级 *** 是一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则是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职业资格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 *** 、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专业技术资格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在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事业、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两者没有关系,因为是两条不同的评审路线。职业资格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何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
两者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在企业中,作为福利、待遇时,二级/ *** 享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一级/高级 *** 可以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前提是企业有此规定。
也就是说:高级 *** 在有些企业认可为高级工程师同样待遇。
国家关于 *** 、高级 *** 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劳动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 *** 聘任制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第十条被聘任的 *** ,实行 *** 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2.劳动部《关于高级 *** 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
(一九九0年九月十二日)
第六条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3.劳动部《关于加强 *** 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1991]14号)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
第六条第三款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 *** 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 、高级 *** 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4.劳部发[1994] 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 *** ,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 *** )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6.《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7.《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 *** 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6. 高级 *** 职称与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什么区别
一、资格主体不同
1、高级 *** 职称: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 *** )的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的高技能人才为高级 *** 。
2、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二、评审条件不同
1、高级 *** 职称:工作年限20年以上(98以前参加工作),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级工。 工作年限25年以上(93年以前参加工作),本工种年限满10年以上(08年以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满20年以上(98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2、高级工程师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三、申报条件不同
1、高级 *** 职称:取得本职业 ***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
2、高级工程师职称: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获得相应证书,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
7.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区别 :
1、发证机构不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技术职称是由国家人事部颁发。
2、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从业资格,另一个是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
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按照人事管理模式而建立的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应该说这是中国的特有传统产物,因此,中国入世后,职称的改革将进一步加快。根据国际惯例,职业资格证书取代专业技术职称是一种趋势。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将进一步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以便与国际接轨。
3、 职业资格等级及级别划分的不同: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等级式结构,根据从业人员所掌握的技能,划分为五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 *** 级)。 *** 还规定了国家职业资格和社会上通行的其他专业资格之间的相互对照关系,以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相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专业技术职称是由组织认定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一种制度。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划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 两者的通用范围:
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也是唯一能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
而职称证只在国内(一定区域内)使用。
5、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对应关系:其中一级/高级 *** 相对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级/ *** 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级级/高级工算初级专技资格。三级级/高级工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差很远。和行业无关,退休时社保待遇方面要看你取得的证书是否和你的工作岗位一致,否则享受不了待遇。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的,是通过某种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以证明其具有从事这种职业的资格,是生产一线的人员的一种标准;职称是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给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证明其在自己的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水平,是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一种等级。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入世以来,我国对传统的职称考试已逐渐淡化,取而代之将是一种新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这种资格考试的特点不但重学历而更注重技能,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人们只有不断的接受新的教育技能培训,学习新的知识,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进入主流社会、进入高层,重新确立人生价值。
据人事部透露,争取在5年时间内,使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专业范围达到五十个至一百个左右,形成比较完整的职业资格体系。据统计,1995年以来,我国共有150多万人参加了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6万多人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14个专业开始实施注册管理。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强化职业资格考试,完善专业技术聘任制度是当前的发展趋势。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中国加入WTO后人才管理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持续"升温"。如职业药师,一、二级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报考人数均有较大幅度较长。
职业资格考试日趋火爆,反映了一种社会需求。正如没有驾照就不能开车一样,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不能从事特定的行业。这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行业准入制度,各国之间开展的职业资格互认更使其成为国际执业者的“通行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国家人事部提出,要全面加快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力争用5年时间,使我国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专业范围达到50个左右,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体系。
现行的职称制度已经逐渐走向"死胡同",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则是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方向。将来的趋势必然是:资格越来越强化,职称越来越淡化。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部门颁发,技术资格证书是人事部门颁发。只有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对评职称有用,人事部门才承认,职业资格证书只能证明你掌握了这方面的技术。
8. 职称是什么,和资格证中的高级,高级 *** 是一样的吗是不是有了职称就不用要资格证了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9. 高级经济师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没有区别
高级经济师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一、职业性质不同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二、职业范围不同
高级经济师: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 *** 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外商投资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方人员。具体指:工程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
(9)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 *** 扩展阅读 :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10. 请问是高级 *** 好,还是高级工程师好
高级 *** 、高级工程师二者区别:
(1)性质:发证单位不一样,高级 *** 属于技术工人系列职称、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属专业技术人员系列职称。
(2)级别:在级别或工资等福利待遇方面,高级工相当于助理工程师; *** 相当于工程工程师;高级 *** 相当于高级工程师。
高级 *** *** 不是职称,是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是职称。通俗点说就是一种任职资格,是国家对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能的一种认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通过考试、考评等方式获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职称。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只有职务等级,没有职称。
工人的技术等级是对工人技能水平的认定,不是职称,但是实践中技能等级是参照职称来管理的,就是说它不是职称但是享受职称的待遇。因为技能等级也与评聘相关,比如取得 *** 技术等级后,单位如果聘你为 *** ,那么你就拿 *** 工资。
*** 享受什么待遇
国家关于 *** 、高级 *** 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劳动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 *** 聘任制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第十条 被聘任的 *** ,实行 *** 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2.劳动部《关于高级 *** 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
(一九九0年九月十二日)
第六条 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3.劳动部《关于加强 *** 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1991]14号)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
第六条第三款 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 *** 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 、高级 *** 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4.劳部发[1994] 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 *** ,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 *** )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6.《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7.《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 *** 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二、部分省、市关于 *** 、高级 *** 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
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 *** 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 被聘任的高级 *** 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 *** 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江西省人民 *** 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 *** 聘任制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赣府发[1988]45号)(一九八八年四月五日)
第四点第4条第二款 受聘 *** 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的生活福利待遇。
2.河北省石家庄市 *** 目前出台新规定,”工人身份“的蓝领 *** 与”干部身份“的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校生就业时的工资可以参照大中专毕业生的饿标准,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各项待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 *** 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组织对全省技能人才和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3.湖北省:高级 *** 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将按照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的原则,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4.广东省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指出,将健全 *** 奖励机制,使 *** 、高级 *** 可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
5.江苏省:省 *** 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职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待遇,在聘的高级技工、 *** 、高级 *** ,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的 *** 、高级 *** ,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6.南京 *** 将享工程师的待遇南京将出台一系列鼓励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政, *** 将享受与工程师同等待遇。南京拟在企业推行高级工、 *** 、高级 *** 视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待遇相一致的人才薪酬政策,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视同大专学历,在选拔上与使用上享受大专同等学历;行业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教师与企业高级 *** 退休后,纳入事业编制统筹,全面提高技术工人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人才地位。另外,南京拟建立经费保障体系,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对制造业高端技能人才的培训,由 *** “买单”。(2006年)
7.湖南省:《湖南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计划明文规定,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受聘的 *** 和高级 *** 只要成绩显著、技术精湛,均应该享受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2002年)
8.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待遇给予明确。今后长春市的 *** 和高级 *** 在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方面的相关待遇,可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同。(2007年)
9.陕西省:陕西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 *** 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与大专生一视同仁。高级工、 *** 、高级 *** 等高技能人才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10.云南省:聘用 *** 享受工程师待遇对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待遇,对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照大专生享受相应待遇。
11.北京市:企业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使高技能人才与其它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工、 *** 、高级 *** 可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12.广西省:广西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待遇。
13.山东省:山东省人民 *** 《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精神,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并鼓励技能人才的成长。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要一视同仁;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通过多种措施,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人才的局面。
14.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高级蓝领”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15.河南省:豫劳社职技[2004]12号文”,明确规定:“受聘 *** 、高级 *** 职务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00元、150元”“ *** 、高级 *** 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6.广东省:广东省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 *** 等同高级工程师; *** 等同工程师;高级技工等同助理工程师;中级技工等同技术员,均享受本单位同等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7.海南省:海南省 *** 日前向该省各市县印发的《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被聘为 *** 、高级 *** 的人员,分别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住房控制标准、差旅费及其他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8.浙江省: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劳社薪[2000]210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技术工种技术等级津贴指导标准调整为:高级工每月50元、 *** 每月80元、高级 *** 每月130元。
根据《浙江省 *** 管理暂行办法》(浙劳人培[1991]53号)文件规定, *** 、高级 *** 在任职期间,除按规定享受职务津贴外,还享受本单位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 任职满5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退休的、高级 *** 在任职期间退休的,其职务津贴列入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浙政办发[1995]149号文件办理“农转非”手续。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为 *** 的进修提高、传艺带徒、技术革新等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放宽高技能人才进杭落户的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 *** 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予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本地非城镇户籍的在聘一年以上的 *** 、高级 *** 可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19.上海市:沪劳技发[1993]26号《上海市高级 *** 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条、职务津贴标准及待遇:高级 *** 所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20.山西省:《山西省 *** 、高级 *** 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
取得 *** 、高级 *** 资格证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聘任,签订聘任书。聘任书内容包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职责范围、权利与义务、待遇、违约处理和解聘办法等。被聘任的 *** 、高级 *** 从受聘之日起,用人单位将在妥善处理内部各类人员工资关系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可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待遇确定。
21.辽宁省:技术工人当中的 *** 、高级 *** ,在工资待遇、养老福利等方面,可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辽宁省技工院校管理暂行办法》。应聘企业应视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对待。企业对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院校、 *** 学院毕业生,在其见习期(熟练期、学徒期)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应参照同岗位大专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22.四川省:按照四川省委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19号)第十三条精神,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者退休养老金待遇每月可提高80到150元,并在表彰、进修、任用、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待。
《成都市委办公厅 市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办 2007 53号
《 *** 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 *** 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19号
《成都市委办公厅 市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办 2007 53号
23.黑龙江省:(黑劳社发〔2000〕23号)文件中“高级 *** 、 *** 其他福利待遇可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24.内蒙古自治区:内劳人字[1992]34号 被聘任的 *** ,同时可享受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25.宁夏:宁夏出台《关于贯彻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 *** 、高级 *** ,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层次确立相应待遇。
最近全国大中型城市对 *** 与高级 *** 实行了 *** 补贴,珠海市给高级 *** 补贴2500元,深圳市和广州市补贴800元,杭州市1200元,沈阳市补贴1000元,我本人认为要激励大家学技术,必须解决 *** 和高级 *** 职称定位问题,解决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从工资待遇,人事制度,退休待遇,社会地位等下功夫,这样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全国高级技能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
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
之一条 为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根据农业部《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人事部关于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的通知精神四川 *** 职称晋升培训报销,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凡在农村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建筑业、农村水利水电、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保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暂行规定》及本实施办法的,均可申报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省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农委牵头,省建委、农业厅、林业厅、水电厅、机械厅、水产局、畜牧局、科协等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办公。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区)可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协调全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制订有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审批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定与晋升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小组的职责:制订本行业(专业)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的实施细则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报省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本行业(专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审批本行业(专业)农民高级 *** 职称的评定。
市、县(区)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领导、组织本地区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与晋升工作。第四条 市、县(区)按农科(含农、林、水产、畜牧、农经等)、工科(含建筑、农机、水利水电等)分别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的成立由同级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评委会成员一般9至13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懂业务的行政领导参加,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应占60%以上。评委会下设专业考评小组,各专业考评小组由3至7人组成,其成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职称)。第五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 *** 、农民 *** 和农民高级 *** 。各级职称条件由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暂行规定》和本省、本行业(专业)实际制订,报省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职称条件中应有一定的学历要求。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的农民,应首先取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绿色证书)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方能申报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六条 申报评定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应填写《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提交能反映本人学历、技术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经乡镇有关专业站(所)推荐,按以下程序考证:
(一)申报评定农民 *** 及其以下职称,由县(区)各专业考证小组提出考核评议意见后报县(区)评委会评定,其中经评审通过农民 *** 职称的需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申报评定农民高级 *** 的,由县(区)评委会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后报市评委会评审,再报省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审批。第七条 对首次申报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可按各职级业务标准条件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少数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和晋升间隔年限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职称。破格评定或晋升的具体条件由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经省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第八条 申报评定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每人交纳评审费30至50元,其中申报农民 *** 及以下职称的评审费交纳给县(区)评委会;申报农民高级 *** 的交纳给市评委会。第九条 农民高级 *** 职称证书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签发;农民 *** 职称证书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签发;农民助理 *** 、农民技术员职称证书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签发。
种植、畜牧、水平、农机、农经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使用农业部印制的职称证书。水利水电、农村建筑等行业可使用农业部印制的职称证书,也可参照农业部印制的职称证书样式,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各级主管部门在发证时可收回工本费。第十条 农民高级 *** 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农民 *** 及以下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建立农民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包括技术人员登记卡、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科目、时间、成绩、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等),组织开展农民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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