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估中,具有高级职务教师需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是多少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特校,师培中心,教研室,教仪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今年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控制数的确定原则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控制数按照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实行评聘结合。民学校推荐民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其推荐评审条件、程序等要求与公学校同等对待。二、推荐评审条件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教师资格条例》和川人发〔2005〕57号、川教人〔2001〕67号、川教人〔2001〕73号、遂市人发〔2005〕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一)思想政治条件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的考核。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川教职改〔2014〕7号和《遂宁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遂教发〔2005〕24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遂教发〔2010〕07号)的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如实反应。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且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申报“小中高”的教师年度考核近五年至少要有二个“优秀”)。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推荐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⑴近三年来,有向学生乱收费、乱收费班、搞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其家长推销产品营利、参与非法 *** 、 *** 、 *** 以及违法违规等不堪为人师表的教师;⑵近三年所管辖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业绩差的校长(书记)以及片区督导组组长;⑶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服从学校或上级的统一安排指挥,安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⑷教研论文作假的;⑸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⑹教育教学质量差,近两年来所教主要班级或学科在县学年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有1次列全县倒数之一的教师。⑺学校管理和学水平差,近两年来在县年度评估考核中,有1次排位在全县倒数之一的学校的校级领导。(二)任职年限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是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达五年以上(小中高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职称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免试年龄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省上规定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属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规定学历,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高中、初中教师,还须提交本人的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农村乡镇学校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县城学校教师、县教研室和电教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者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本科学历。(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县城学校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达到C级合格。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教师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二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无严重违纪行为。申报人的“师德考核情况”、“班主任和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业绩”,以及“支教工作的情况”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中注明;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六)教学、科研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试行)》中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执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川教职改函〔2007〕9号)文件执行,今年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科研能力按照川人发〔2005〕57号、川教职改函〔2007〕9号和遂市人发〔2005〕10号的要求执行。对在非教育教学专业刊物、论文集、副刊、增刊等上发表的论文,将由评委会的专家在审查材料时对其进行鉴定。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能力要求(1)乡镇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县城学校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公开发表和内刊发表(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3)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4)教研室、教仪站人员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川人发〔2005〕5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七)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3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法》规定,我市行政辖区内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0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共(公需)科目学习不得少于20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80个学时。今年对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具体要求是“二卡、五证”,即:2012年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合格的学时登记卡(证)原件和教育部门近三年继续教育培训年审合格的学时登记卡复印件(二卡);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证);推荐当年底未满50周岁的教师,职业技能中的简笔画、组织教育、教学技能达到四级、三笔字达到三级的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三、四、五证)。(四)推荐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简称“小中高”,下同)的条件。按照新一轮岗位设置的要求,副高职称已纳入小学、幼儿园的结构比例,根据川人发〔2005〕57号文件和省教厅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荐“小中高”按如下条件掌握:1.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2.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级,其中,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至少有两年结论为优秀等级;或有一年结论为优秀等级,且另有一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或 *** 表彰的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3.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其中,从非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到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在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农村学校教师40周岁、县级及以上 *** 所在地城区学校和教科所(教研室)、电教站教师45周岁以下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业绩条件及教育科研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达到规定的工作量。其中,担任了教学工作的校(园)级领导,其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且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2)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所教班的班风学风好、学生行为习惯和素质发展好;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不低于“普九”规定,县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高于“普九”规定;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3)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辅导课或研究课。(4)教育科研能力。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交流、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交流或获奖的应是在县级及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应在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在内刊上发表的,必须是教育部门主的,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正规教育教学专业刊物的正刊上发表(下同)。二是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县级及以上 *** 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应是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部门的内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县级 *** 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三等将两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教研室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100学时以上。三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的主讲1次以上。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电教管理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电教装备部门、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电化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电化教学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主讲1次以上。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九)破格和优先推荐条件。(一)破格推荐破格推荐条件。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照川人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的规定执行。(二)优先推荐的条件1.为鼓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积极奋进,打破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资排辈”的推荐方式,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只要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应在推荐岗位控制数额内优先推荐。(1)符合川人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规定的破格推荐业绩条件。(2)任现职以来在由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现场赛课活动中,获中央教科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由市教科所推荐参加全省现场赛课活动,获省教科所一等奖的教师,且教学业绩在县名列前茅。(3)任现职以来,获省人民 *** 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研人员,或获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或市 ***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且教学业绩在县名列前茅。(4)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获得过县前茅且为全市前五名(不包括省一、二级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职业学校的教师)或被市委、市 ***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表彰和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被县党委、 *** 表彰的先进个人。(5)班主任工作成绩特别优秀。任现职以来其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且本人获市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表彰或省教育厅及以上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6)任现职以来,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由省教育厅(包括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竞赛(包括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一等奖4人次及以上,或6人次及以上在全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的之一指导教师;或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以及在全国运动会中获得金牌运动员的教练员。(7)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派遣顶岗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且其支援工作获得了市、州(厅)级及以上 *** 和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表彰的人员。2.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派遣顶岗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体优先的法:将其在民族地区援助的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折算后作为推荐晋升职称考核打分的任职年限和工龄年限,援助所在地为海拔3000米及以上的按1:2折算,其他地方的按1:1.5折算;将援助人员在民族地区援助期间的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视为在原单位的优秀等次打分;将援助人员在民族地区援助期间所获得的县级教育部门及以上单位表彰上浮一个等级进行打分,即县教育局表彰视为县 *** 表彰,县 *** 表彰视为州教育局表彰,州教育局表彰的视为州 *** 表彰,以此类推。3.经组织批准,上派或抽派参与当地中心工作的,其课时工作量及业绩考核评分不受影响,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评职、晋级优先推荐。(十)支教及校本课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川教职改〔2014〕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规定,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对每一个申报者的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轮岗经历以及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专门出具证明材料。三、答辩(一)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考核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有效 *** 之一,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凡需答辩的人员(答辩的范围和对象,按川教职改〔2005〕72号文件规定执行)均须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二)答辩的内容重点是了解其掌握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应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不得评审通过其任职资格。四、公开推荐评审程序,严肃职称纪律(一)各学校一定要做到岗位情况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业绩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校在上报推荐材料前,要将拟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按条件予以公示,凡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公正操作和公示的学校,经查实将追究校长责任,同时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当事人今年和下年度推荐晋升职务资格。(三)各学校的推荐名额只能在本单位内推荐,不得相互挤占和调整。督导组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申报。(四)各学校所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审查验证,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无论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都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虚报条件、伪造证书、跨学校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事人评审(任职)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学校要切实履职,严把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协助或包庇教师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该学校下一个年度职称申报资格。五、报送材料及要求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红星印刷厂领取)。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4.与申报职务专业一致的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专业不一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者,提供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份。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份;若转岗的应同时附上转岗文件(复印件)一份7.任现职(至少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还须提交推荐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的证明(需注明考核年度)。8.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按规定可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应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9.近三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2012年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10.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一份;11.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12.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公开课、研究课、课题研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套13.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小中高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的证明(需注明考核年度)。14.中小学校级干部还须提供担任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一年以上的,还要提供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即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及任教学科证明。参加了今年十月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原川北教育学院)举的岗位培训班或市教育局举的提高培训班学习的,到报送材料时还没拿到培训证书的可到市教育局出具证明,可以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两份,《简表》要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也就是说,简表的打印时间与学校签字盖章上报的时间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16.按《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遂教发[2011]21号)要求参加“校本课程”的开发及实施材料。17.县人事部门对本单位岗位设置最新的人员聘用结果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局复印签章)。附件:2015高级教师职称名额分配及审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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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人社发(2016)29号遂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1
遂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四川省南充市人事局:中学高级评审条件是什么?
2011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二)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不够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推荐、评审。根据 *** 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 [2003]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的规定,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者除外),应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即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合格证书,晋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合格证书。2、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问题的补充通知》(川职改[2000]10号)的规定,“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中小学校(不含少数民族县)的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合格证书;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D级合格证书。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2)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工作的;(3)按川职改(91)8号文件规定,初定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五)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原省教委、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川教师[1991] 42号)、以及原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试行)〉、〈四川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师 [1997]24号)的有关规定,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同时,还应坚持自学,并经学校考核合格。(六)基层支教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 ***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0]31号)“城镇中小学校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才可评聘为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川委办[2003]21号文的规定,从2004年起,凡2000年及以后在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任教二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一般要有一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支教的经历,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二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八)普通话等级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省 *** 令177号)第十一条:“推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持证上岗制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 [2004]4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的要求,凡评聘教师职务的人员(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除外),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晋升中学高、中教师职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三级甲等证书。(九)教学、科研工作要求1、晋升中级职务(1)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乡、镇学校教师,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并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包括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改研究报告,下同)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交流,或者在内刊(即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县城学校教师,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市级以上示范学校教师,应在市(州)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即有CN、ISSN或ISBN标志的刊物,下同)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本校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县城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要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3)教科所(室)的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80个学时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在市(州)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研究任务,其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4)电教馆(站)的教师申报中学—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较强的电化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具有主持、指导电化教育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发现和解决电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较好成绩;承担过电化教育研究项目或者研究任务,其电化教育研究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县城中学(含三州的省级示范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市、州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内刊上发表(一篇公开,一篇内刊);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州)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教科所(室)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每年应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100学时及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并在市(州)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电教馆(站)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显著成绩;主持或独立承担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二、破格晋升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的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2、部、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3、在教材建设中,主持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3、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4、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5、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 *** 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6、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知名专家肯定。7、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在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3、市(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4、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级优秀设计奖的主要设计奖的主要设计者。5、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州)和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6、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7、任现职以来,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8、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上以上党委、 *** 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9、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县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2、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3、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 *** 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4、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厅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三、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来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正式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3、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三次考核为优秀。4、近五年来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教研会上,上过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市、州小学教育界中有较大影响,是市、州学科带头人。5、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6、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上述规定外,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深入学校听课、评课100学时及以上。四、中小学党、政干部晋升教师职务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正、副校长(含正、副书记,下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除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外,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者每周任教至少4课时,并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中小学校长一年及以上者,还应取得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其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五、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晋升教师职务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承担劳动技能课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按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人员的要求晋升相应的教师职务。上述人员在评聘教师职务时,除考核其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水平、业绩外,同时其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在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贡献,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六、幼儿园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意见执行。七、本《推荐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四川省高级教师职称评定04年11月文件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办发[2005] 290 号)
日期:2005年10月26日
川人办发[2005] 290 号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经研究,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教师资格条件
申请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职业初级中学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的规定,因此,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但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小学教师中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除外)。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职业初级中学担任生产实习课的教育教学工作,申报评聘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不得申报评聘或确认其他教师职务。
二、关于思想政治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关于任职年限
按照 *** 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见附件,下同)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艰苦边远地区评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均可放宽一年。对调离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的人员,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执行此条规定。
对按《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直接确定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调入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在申报评聘中学教师职务时,根据其学历按照《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计算任职年限。
四、关于学历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停止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的通知》(川教[2004]270号)的规定:“2004年及以后入学(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停止办理《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用人单位在使用时不再执行川教成[1998]30号、川教成[1998]51号和川教[2003]11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凡2004年及以后入学(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在评聘教师职务时不再按本科对待。
“2003年及以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用人单位对已办理或未办理《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的毕业生,仍继续执行川教成[1998]30号、川教成[1998]51号和川教[2003]115号文件并享受相关待遇”,凡2003年及以前入学(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办理了《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在评聘教师职务时仍可继续按本科对待。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1991]8号)中,对参加原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
对1993年12月31日以前(即《教师法》颁布实施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规定学历的人员,应积极鼓励其通过国民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其中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可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对申报评聘中级及以下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未达到规定学历的人员应通过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后方能申报评审,各评委会均不进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五、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原省教委、省人事厅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学时计算按照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基层支教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民 ***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0]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川委办[2003]21号文件的规定,从2004年起,凡2000年及以后在大中城市城区(大中城市城区系指:除三州以外的市级人民 *** 所在地的城区)中小学任教二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申报评审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一般要有一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支教的经历。
在上述城市城区中小学教研所(室)、电教馆(站)等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二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申报评审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一般也要有一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支教的经历。
七、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
《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在课内外应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因此,在评聘教师职务时,必须把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的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等,都应作为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历可计算为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限,在申报材料中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明。
八、关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对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评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是该研究项目(课题)的主研人员。
九、关于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问题
根据《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极少数高于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在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成绩卓著的小学教师,可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因此,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其他任职条件外,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要有三年考核优秀。对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二次考核优秀,且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州)及以上人事、教育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也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十、关于招办、自考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经编制部门批准为独立事业单位的各级招办、自考办,可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对岗申报的原则,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并享受公务员有关待遇的,不能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核定,可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川职改[1992]44号)第8条的规定办理。
附件: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 中小学教师△ 任职资格 通知
抄送:人事部、教育部
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5年10月26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
一、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名单(根据国办发[2001]14号文件的规定)
一类地区
攀枝花市: 米易县。
凉山州: 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
二类地区
凉山州: 喜德县、冕宁县、普格县、越西县。
阿坝州: 汶川县、理 县、茂 县。
三类地区
攀枝花市:盐边县。
乐山市: 峨边县、马边县。
阿坝州: 九寨沟县、小金县。
凉山州: 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
甘孜州: 泸定县。
四类地区
阿坝州: 松潘县、金川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
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 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
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
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
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 木里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
二、我省边远山区县(区)名单(根据川委发[1984]25号文件的规定)
广元市:青川县、旺苍县、元坝区、朝天区。
雅安市:宝兴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荥经县、
汉源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
达州市:万源县。
乐山市:沐川县。
泸州市:古蔺县、叙永县。
宜宾市:屏山县、筠连县、兴文县、珙 县。
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
三、我省贫困山区县(区)名单(根据川人发[1984]28号文件的规定)
广元市:剑阁县、苍溪县。
达州市:开江县、宣汉县、渠 县。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
宜宾市:高 县、长宁县、宜宾县。
南充市:仪陇县、南部县、阆中市。
广安市:广安区。
四川省工程类中级职称如何办理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已经成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必不可少的先进工具。对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核,已成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和舍近求远职资格的重要内容。国家在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文件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许多兄弟省(市、自治区)已把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统一考试列入了深化职称改革的内容,举行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统一考试。为了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使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整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决定从2000年起,在全省统一组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以下简称职称计算机考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统一实施职称计算机考试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计算机考试,纳入职称改革的工作内容,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教材,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颁发合格证书。各级人事部门的职称处(科)负责考试的统一管理和考前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及组织协调;各级人事部门的考试中心(机构)负责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 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等级为A 、B 、C、D四级。D级的要求是:具有计算机及计算机 *** 的初步知识和一定的文字录入速度,以及使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初步能力,C级的要求是:在到D级的全部要求,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利用Powerpoint及互联网发布、收集信息的能力。B级的要求是:达到C级的全部要求,并具有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知识,初步掌握一种高级语言的使用能力以及Web页面 *** 和信息发布的初步能力。A级的要求是:达到B级的全部要求,并具有一种主级语言或数据库语言的阅读、编写、调试程序的初步能力。 三、报考人员范围及考试等级对应 从2001年起,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本通知规定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和免试相应等级者外,必须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评审机应志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等级,按《四川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附后)所列对应关系执行。 对在首次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举行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作出规划,用3-5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组织轮训、参加统一考试,逐步达到要求,并将参加培训、考试的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成都市和省教委的职称计算机考试试点即行停止。已参加成都市和省教委试点考试成绩合格者,仍按原有规定的级别对应关系执行;原取得的合格证书,在原则规定的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四、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范围 (一)下列人员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3、本通知下发前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免予职称计算机D级考试。 (二)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2、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工作的; 3、在矿山、井下、森林、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务的。 4、在三州州府所在地和内地县(县级市、区)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务的。 五、考试科目及时限 职称计算机考试、即要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程度,又要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应用计算机的实际能力。采用上机实际操作的 *** 进行,内容覆盖考试大纲及教材要求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科目为《计算机操作能力》(单机独立操作),考试时间A、B级120分钟,C、D级90分钟。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四川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从发证之日起,A、B、级5年内有效,C、D级4年内有效。 六、考试时间及收费标准 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原则上于每年10月举行一次。随着技术水平和考试管理水平的提高,今后可一年两次、三次直至发展到随到随考。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是时代的需要,是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和利用丰富的最新科技信息,拓宽自己的学术技术领域和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即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己任,也是各级职称改革工作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和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积极地做好宣传解释,安排专人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和考试工作;努力创造条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计算机培训、考试服好务。
听说现在中小学教育已经取消教师评职规定了,请问消息是否可靠?
四川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统一职称制度体系
(四川日报记者刘春华江芸涵)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已全面启动,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对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来源:华西都市报)
![[四川省]四川省职称改革及配套文件,四川省职称管理办法](/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2-22/63f5fb58baac6.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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