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
⑴ 四川省职称任命文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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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XX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申报中级专业专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属员简明表》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六种证件: 计算机合格证、学历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聘任证及获奖证明 附:计算机合格证交原件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网,其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 相关专业论文一篇 业绩证明: 1份(评审材料中所提及的有关业绩、获奖、专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内容均需提交相应的支持文件,如:证明材料、设计资料、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详细信息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评职时间关注当地人事信息公示,评职称论文咨询,上九品论文网
⑵ 请问中级职称评定公示后一般需要多久才能取得证书
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取得证书。中级职称的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1-6月份开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阶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结果,3-4月证书下发。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大致流程如下:
资料申报-初审材料(合格)-测评考试-开评审会(答辩)-下发评审通知-办理证书-清退材料
(2)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其也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申报条件:
1.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网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网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3.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4.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 *** -中级职称
⑶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职称证书吗
职业资格证书不是职称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的,是通过某种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以证明其具有从事这种职业的资格,是生产一线的人员的一种标准;职称是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给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证明其在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水平,是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一种等级。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区别
①发证机构不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原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技术职称原来由国家人事部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后现在由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管理,由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管理。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从业/职业资格,另一个是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
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按照人事管理模式而建立的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应该说这是中国的特有传统产物,因此,中国入世后,职称的改革将进一步加快。根据国际惯例,职业资格证书取代专业技术职称是一种趋势。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将进一步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以便与国际接轨。
③ 等级及级别划分的不同: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等级式结构,根据从业人员所掌握的技能,划分为五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 *** 级)。 *** 还规定了国家职业资格和社会上通行的其他专业资格之间的相互对照关系,以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相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专业技术职称是由组织认定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一种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划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④ 两者的通用范围:
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也是唯一能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
而职称证只在国内(一定区域内)使用,跨地区相互不承认。
⑷ 如何查四川省建设厅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定公示文件
评审条件
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评审的基本条件按省、市职改工作有关评审条件执行。
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区(市)县和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成都市档案局职改办,职改办设在成都市档案局人事处。
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五)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六)其它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七)《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八)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九)凡申报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至少为第二作者。
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网址://cdrsj.gov.cn)资料下载专栏下载。评审材料可用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各种表格的应填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
评审材料请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内,并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评审时间
全市档案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10月开始评审工作,申报评审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需将材料于2015年9月1日至30日报送成都市档案局职改办。报送评审材料时请备齐有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否则不予受理。
请各区(市)县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将本通知精神转发到本地区及所属企事业单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审职称
评审职称条件:
1、学历要求:
A、国办统招,本科毕业5年、专科毕业7年、研究生毕业2年,非本专业加2年;
B、国办成教、自考、建筑类专业:本科工作证明8年、专科工作证明10年;
C、国办非建筑专业:本科工作证明10年;专科工作证明12年。
2、《职称计算机B级》或者《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合格证。
3、建筑施工单位申报,四川省内所在单位。
4、中专文凭32岁以上。
5、市政、公路、道桥,园林专业还需职称英语C,园林专业的强条必须是园林专业。
6、建筑类大专和本科考强条一个科目,中专考2个科目。
⑸ 四川省工程类中级职称如何办理
报考人员范围及考试等级对应
从2001年起,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本通知规定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和免试相应等级者外,必须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评审机应志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等级,按《四川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附后)所列对应关系执行。
对在首次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举行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作出规划,用3-5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组织轮训、参加统一考试,逐步达到要求,并将参加培训、考试的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成都市和省教委的职称计算机考试试点即行停止。已参加成都市和省教委试点考试成绩合格者,仍按原有规定的级别对应关系执行;原取得的合格证书,在原则规定的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原则上于每年10月举行一次。随着技术水平和考试管理水平的提高,今后可一年两次、三次直至发展到随到随考。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⑹ 2019年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是否需要逐级评审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只是具备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并不是中级职称!!!!!!!!
⑺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查询是不是全国通用
1、由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全国通用,可直接到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进行证书查询。
2、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中规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可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注册凭证。
3、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
(7)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1、初级鉴定: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2、中级鉴定: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3、高级鉴定: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⑻ 2020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正常进级有什么政策规定
2020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计算增长挺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果无法进行,只能够,推迟
⑼ 2014年四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何时发放,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呢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提供:四川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办法已公布时间是1013年12月27日。手续地址如下,供您参考。
一、证书办理时间:各项考试成绩公布后三至六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证书按省直考点和市(州)考点分别发放;
三、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省卫生厅人事处领取。
四川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办理办法
在四川人事考试选择报名点为“成都市省直”(指: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考点考试并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请按此办法办理下列合格证书。
市(州)考点合格证书领取点
成都:卫生证书在成都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证书均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自贡: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建筑施工、卫生副高、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攀枝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泸州: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德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审批科领取。
绵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元: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遂宁: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内江: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乐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南充:会计、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达州:会计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巴中: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宜宾: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雅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阿坝: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甘孜: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资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怎么查询塔吊操作证
之一步,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官网,网址://cx.saws.cn/。
塔吊证件归属于特种作业证。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0)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为什么我的水利二级建造师盖有“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章,别人的确没有?
不用担心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网,各个省不一样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网,这个是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网的正规公章,应该没问题的亲。
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
Ⅰ 四川省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英语是A级还是B级
高级工程师应考职称英语理工类,至于级别
A级: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B级:⑴工程师
⑵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C级: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工程师 要是还有不清楚的 你可以参考北京中大网校
Ⅱ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多少分合格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国家和地方两种。
国家线60分,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一般低于60分。附国家分数线和地方分数线。
合格标准
职称英语考试满分100分,通过线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种,国家线保持60分通过线,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以等于或低于60分为原则,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各省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绩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
2014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全国:60分
四川:52分
江苏: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标准60分;市合格标准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黑龙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满45周岁报考A级、40周岁报考B级、35周岁报考C级的,合格标准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内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广东: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辽宁:60分
广西:60分
海南:50分
山东: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国家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当年有效合格标准为40分
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山东:60分
重庆:60分
吉林: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年满45岁报A级、40周岁报B级、35岁报C级为40分
天津:地区标准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广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内蒙古:55分
江苏:60分
辽宁:60分
江西:A级:55分;B级:56分;C级: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贵州:60分
河南:60分
广东:60分
陕西:60分
甘肃:60分
青海:60分
宁夏:60分
黑龙江:25分
*** :60分
Ⅲ 四川评中级职称外语必须是B级吗考了A级能用吗
专科毕业满7年可参加中级申报,本科满5年可以参加中级申报!
如果取得了助理级,大专以上学历满4年就可以申报!
Ⅳ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A、B、C如何选择
等级
职称
系列 A级 B级 C级
工程技术 高级工程师 1、工程师; 县以下所属
2、县以下所属单位 单位人员:工程师
人员:高级工程师
就你看考试是C级~
Ⅳ 四川省职称英语A级通过了,能用几次中级后高级还能用吗请省内知道的,有经验的回答哈。
能够反复用,英语作为评审条件之一,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较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合格依据,评审材料准备中要用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在评审之后不管通过与否,都会将评审材料退给你的。这在全国的做法基本一样。
(依据:十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再规定有效期。凡按本通知规定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在晋升与外语考试等级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期内成绩有效。原已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并持有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经人事考试机构确认后,按本通知规定评定相应职称成绩继续有效。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较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合格依据。)
Ⅵ 每年考试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是全国通用吗
是全国通用的。如果考试成绩过了人事部规定的合格线(一般为60分),则在全国范围都长期合格有效,如果只过了各省单独规定的合格线,则只在各省范围内短时间有效。 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具体情况为:
1、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凡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由人事部组织,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 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3、最普遍参加的是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包括综合类、理工类和卫生类3个专业,每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各分A、B、C三个等级。考试总的评价目标是:申报A级的人员在2小时内应完成3000词左右的阅读任务,并能正确理解所读材料的内容;申报B级和C级的人员指标分别降为2600词和2200词。
4、各地报名时间一般在11月开始至次年1月份。各地报名时间不同,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一般于每年3月份举行。A、B、C三个等级考试的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5、关于合格成绩: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一般为60分合格,该成绩长期有效。
各省则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该成绩的合格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
Ⅶ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 川职改(2005)20号 扫描件
可进入该单位官方网站下载。
Ⅷ 职称外语等级是什么
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语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和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可自选考何种专业。三、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县级的考B级);(二)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县级的考C级);(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
Ⅸ 职称外语考试级别
初级职称需要通过外语C级考试,C级外语成绩有效期是3年,3年后没有通版过初级职称的话,需要重新考权外语C。
初级职称通过后,可以报考中级,中级职称对应的外语是B级,B外语有效期同样是3年,3年后没有通过中级职称,需要重新考B。
高级职称需要通过外语A,外语A的成绩是一直有效的,一直到你获得高级职称的认定。但是如果你还想获得比高级职称更高一级的职称,还需要再考一次A,A的有效期在评高级以及高级以上的职称时没有时间限制,假设你考了5次高级职称考试,依然没有通过的话,那么A的成绩一直有效,这5次以及第6次都可以用,但是一旦拿到高级职称以后,就失效了,需要重新考试。
(一般的单位更高职称就是高级,特殊的单位比如大学需要在高级职称以后继续评,一辈子的拼搏哦~~)
说得有点罗嗦,不过我觉得比我咨询到的人事局管理人员的答案来说还是浅显点,希望可以帮到你
川职改[1991]2号文的内容?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一、关于经常性评聘的范围和对象问题
1、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范围:
(1)经 *** 或 *** 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企业单位。
(2)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但不包括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
(3)政企合一、政事合一的单位,应尽量将政企、政事分开,实在分不开的,可按照工作职能靠国家机关或靠企事业单位,总的原则只能靠一头,不能两头粘。
(4)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经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其他单位。
未列入上述开展范围的单位,无论过去是否开展过专业技术评聘,一律不得开展评聘工作。
2、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岗职相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是上述开展单位在编、在职并在国家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在所在单位评聘推荐时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有关文件经上级批准延缓办理退离休的除外)和已退离休(含返聘)的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3、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点是:
(1)经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确实履行岗位职责优秀、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2)确因工作急需,调入的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骨干。
(3)经国家统一安排,由“三地”、“三州”内调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关于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问题
1、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工作需要设岗,不因人设岗。
(2)在编制定员内设岗,不超编设岗。
(3)在上级允许的职务岗位控制数额(或结构比例)、档次和工资额内设岗,不突破限制设岗。
(4)实行更低数量和更低职务原则,达到精简、效能要求。
2、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两个阶段进行:
(1)根据工作需要和可能(重点是可能)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即把首次评聘职务指标转换为职务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
(2)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分类原理,按照工作性质、任务大小、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使之科学、合理。
3、已开展评聘的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1)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但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应按设岗之一阶段的要求,在上级下达或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内,设置各系列、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制定各岗位相应的具体职责。上级没有下达或核定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企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正高级职务(不含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以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实际聘任的职务数未设岗限额。职务指标或职务数超过现时实际工作需要的,按实际需要设岗;指标或职务数不足现时工工作需要的,以职务指标或职务数为限,并按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设岗。
(2)开展过专业技术评聘,并已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应对设岗情况进行复核。设岗超过职务指标或职务数的,按职务指标或职务数进行调整;超过现时实际需要的 ,按需要进行调整。未订岗位职责或职责不清或与相应的岗位不符的,要尽快作出明确规定或修改、补充、完善。
(3)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企事业单位按本款(1)、(2)项要求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汇总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备案。原有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职务数确实超过现时实际工作需要,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整。
4、企事业单位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企事业单位,在按照本条第3款要求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因事业发展、任务增加,某些内设机构确需增设专业技术掷去岗位的,应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首先立足于本单位已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内调剂解决。仍有困难的,可适当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单位制定方案,写出增设岗位的专题报告(包括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方向、任期、近年来对国家的主要贡献,事业发展、任务增加的情况和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布情况,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具体意见和理由),附上上级下达或核定职务指标文件、上级确定编制或控制数的文件、本单位实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含知识结构、专业技术工作资历结构、职务系列及档次分布等)和增设岗位的具体职责,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统一后,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
5、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除遵循设岗的统一原则和要求外,还应着重考虑本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情况,参考同类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
(2)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拟订方案,写出专题报告,阐明方案及理由,附上批准建立该单位及确定人员编制或控制数的文件,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含学历、资历、专业结构等)情况,各个岗位的职责,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
6、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方案应邀请单位内外的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使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国家控制范围内设置得较合理,更适应工作需要。
7、各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新建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和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的增岗方案,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增补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和增资指标内,不得突破。上级增补下达的高中级职务岗位主要用在解决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人才密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紧缺问题,重点是选择评聘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下达的增资标准首先应满足下达的高、中级岗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增资,剩余部分可用于设置、增补初级专业技术技术职务岗位。
审批新建企业设岗和事业发展的企业增岗,要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幅度内。
8、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相对稳定,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岗位管理工作。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发生变化。企事业单位可在批准的职务岗位控制数内调整岗位分布,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9、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按照设岗之一阶段要求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要对设岗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学习掌握职位分类原理,有步骤、稳妥地转入第二阶段的设岗工作。
三、关于企事业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行政领导,系指独立企事业单位现任正副职的领导干部。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主管或分管本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具体主持、参与本单位主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般能完成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分之一左右的工作量。
(2)担任行政领导前,是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
(3)拟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本人主管的专业技术工作属同一系列。
2、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式样见附表一)一式三分,所在单位核实,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审批。兼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报省职改办批准,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市、地、州职改办(人事局)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3、经批准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按统一标准条件和评聘程序由上级单位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推荐。
4、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
5、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已经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如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均未发生变化,可不重新报批,其中首次评聘时未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亦可不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如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应按批准手续和权限重新报经批准,其中,首次评聘中未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虽已占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但因专业技术职务升迁的,应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限额。
6、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未占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行政领导,如不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作为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额进行补缺评聘。
7、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应与本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考核工作由聘任或(任命)其专业技术职务的部门负责。
四、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各《试行条例》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的工作,是应包括毕业分配后在教研、教学、卫生以及工农业生产之一线从事的具体实践活动和劳动锻炼等。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本人应实事求是地对见习期内的政治思想收获、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以及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工作进行总结。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按川职改(1991)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必须坚持政治标准,对见习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绩等,要进行全面评价,写出评语。
4、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其是否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分别按下述规定聘任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1)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的具体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和见习一年期满的大专毕业生,在未考核定职前,可分别按照“助师”级和“员”级职务的人员安排工作、确定职责、进行考核。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班毕业生,仍按《试行条例》有关规定,毕业分配后,经考察合格,可聘为“助师”级职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在岗位限额内评聘中级职务。
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式样另文印发),由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依表列顺序逐级审批。初级职务报县或县级单位批准,中级职务报市、地、州或者省级职改(人事)部门批准。
(2)不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统一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聘任。
5、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上述规定初次聘任或评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占用本单位职务岗位限额。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已聘任了“员”级职务的大专毕业生,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的,评聘“助师”级职务不占用本单位“助师”级职务岗位限额;已聘任了“助师”级职务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评聘中级职务不占用本单位中级职务岗位限额。
6、一九八0年至一九九0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未按时定职的,可从转正定级时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对在今年年底以前再不履行聘任手续的,资历不得再连续计算。
五、关于其他大中专毕业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其他大中专毕业生系指“五大”毕业生等国家教委承认学历,但未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毕业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应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或试用期。
2、其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或试用期满(含大专生见习期满再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除外),必须经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方可聘任相应职务。
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人员评审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见习期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只能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不得将取得该学历、学位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或折算相加作为间隔年限。如按原有学历或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未任职间隔年限。按照原有学历,需要参加已取得的较高学历相应的机械化和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参加考试。
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后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岗位(以下统称变动工作)后,应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内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分别按下述要求办理:
1、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亦属同一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至6个月的试用(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经所在单位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能力的,可直接根据其任职资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职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过半年至一年的适用(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经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本人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式样见附表二),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三份,连同原批准任职资格报省职改办批准确认,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报市、地、州职改办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
3、变动工作后,改行从事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试用或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试用期限,其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专业技术水平,基本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并报相应评委会评审通过。
八、关于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按政策分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各单位应根据其所学专业和实际具有的专业特长,尽量对口安排在本单位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对确实具备拟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应优先聘任。
聘任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应尽可能在各企事业单位现有的岗位空缺内解决。确需增设岗位的,除按本《补充意见》第二条第4款报送有关材料外,还应附上《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以及有关学历、资历等材料,逐级审查后,报省职改办批准增设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此岗位只能聘任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干部,不得用于解决其他人员的聘任问题。
九、关于评审程序和报送材料问题
1、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对岗申报、公开推荐、择优评聘。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采取本人对岗申报、群众评议、组织审核、单位推荐。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式样另文印发)
(2)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推广项目、创经济、社会效益等)
(4)现职务任期内历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届满的考核材料
(5)外语考试结果通知单;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报送基础、专业知识考试结果通知单;属于免试者,应送免试依据材料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4、申报评审高级职务的,由市、地、州职改办或省级厅局负责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推荐意见。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的,由呈报单位直接将评审材料送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的,由呈报单位直接将评审材料送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初级职务的评审程序,由市、地、州或省级部门参照评审高级职务的程序确定。
5、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经过相应职改(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公布。高级职务资格报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中级职务资格报市、地、州或省级厅局的职改(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初级职务资格报县职改(人事)部门或县级单位审核批准。
十、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的工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已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可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具备的条件,确定是否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不聘。
十一、关于集体所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称号问题
1、集体所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称号应限于本单位的正式在册专业技术人员。临时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号。
2、集体所有制单位选用的职务、称号名称与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的职务名称相同,应按统一的标准条件、评审程序,由统一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职务称号。不另立标准,不另建评委会。
3、集体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称号的评审,要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作法,逐步实现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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