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初级职称评定?

一、成都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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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各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国家承认四川省成都市职称聘用政策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见习期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不经过职称评审程序,通过考核初定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

二、成都初级职称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四川省成都市职称聘用政策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员级职称。

(二)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三)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四)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次月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之后不得再次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

(五)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中级职称。

(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次月可初定中级职称(之前未初定过职称)。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三、成都初级职称申请工作流程

(一)申请。每季度的之一个月内(即每年的1、4、7、10月),申请人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后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教育经历,点击“职称初定”选项,按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后网上提交(须于当月截止日期前提交)。经相关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专、大专学历不提供)、身份证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审核。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需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材料加盖单位印章。重点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的政治、品德及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对申请人考核年度中如有不称职、基本称职情况的不予通过。考核合格的结果和聘任意见填入《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汇总。

(三)初定。按照管理权限,主管部门报相应人社(职改)部门复核。市人社局或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按季度复核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发文批准初定其初、中级职称(市级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初级职称认定,由各主管部门通过“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进行批准后发文,并打印证书签章发放)。

(四)发证。主管部门凭任职文件到市人社局或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办理职称证书(证书标注“初定”),交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申请人,用人单位做好发证登记。用人单位将初定材料原件存档,可将《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的复印件交申请人保存备查。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四、成都初级职称申请所需材料

(一)《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

(二)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在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的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应提供现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替代。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五)工作业绩总结1份(需单位盖章)。

(六)其四川省成都市职称聘用政策他证明材料。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五、成都初级职称其他事项

(一)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申请初定为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或所从事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申请初定的专业名称在“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二)不得通过职称初定国家已规定实行中(初)级职业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名称(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卫生技术系列、计算机软件等)。

(三)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首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申请职称初定。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初定,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

(五)申请人如已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了其可初定的更高级别职称,不再进行职称初定。

(六)同一年度内(即:1月-12月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本市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初定,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每年6月30日,“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将自动注销之前未完成职称申报全流程的职称初定、评审申报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需重新进行申报。

(八)申请人应于毕业后10年内(以毕业证书记载的批准时间为准)提出职称初定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九)本人档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初定职称。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报工商注册地或申报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初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由其单位进行考核,参照本通知流程办理。

(十)在申报、审核、初定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职称资格,已取得的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职称初定,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四川省]四川省成都市职称聘用政策,四川省关于高级职称聘用相关政策

请问成都市 建筑行业如何评职称?流程和条件是啥呢?

你好四川省成都市职称聘用政策,按照要求你在13年就可以评助理工程师了,不需要考试四川省成都市职称聘用政策的。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三、相关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类:工民建 土木工程 土建工程 园林工程 建筑管理 建筑施工 建筑装饰 建筑设计 市政测量 安全工程 建筑预算 给排水 建筑艺术设计 腐蚀与保护 水暖与保护 水暖热能 水电安装 铁路桥梁 造价工程等专业

经济类: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之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 ,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 *** 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办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的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 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希望能帮到你························

成都: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可直接聘任工程师职务!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的规定,现就我市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市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8项资格证书的(见附件)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五)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今后,如本通知与国家出台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附件:四川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0日

名师备考:2018一级建造师考前冲刺快速提分!名师考点预测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不断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更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更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 *** 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 *** 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四、提高人才医疗待遇

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整合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外语接待等“一对一”诊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在自贸区内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结算服务试点。为急需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五、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

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在蓉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机制,畅通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学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六、激励产业人才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更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更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给予每人更高6000元补贴。

七、发放人才绿卡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八、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

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更高2000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更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其更高100万元补贴。

九、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1.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其中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化培训所得扣除成本后的收入,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基数。每年有计划多形式开展百万人次技术技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十、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成都人才白皮书,提出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成都人才建设蓝皮书,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在成都国际人才网适时发布人才工作信息。启用“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实现人才供求信息的动态把握和精准匹配。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十一、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

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其上一年度对成都发展作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更高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更高10万元。支持企业建立首席 *** 制度,对设立首席 *** 工作室的给予更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十二、设立“蓉漂人才日”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举办“蓉漂”高峰荟、开展 *** 会等活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LED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感受天府文化、体验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各区(市)县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围绕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专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计划由市委、市 *** 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该如何申报?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职称申报点,为存档人员提供职称申报服务。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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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2.申报职称须知(中级)

3.申报职称须知(高级)

4.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

5.申报职称须知(专业类别)

6.职称考试指南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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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一、政策依据

(一)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 *** 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 *** 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样本浏览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 样本浏览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硕士研究生只需2份); 样本浏览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1份; 样本浏览

(7)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样本浏览

(8)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样本浏览

(9)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10) 《诚信承诺协议》1份。

(二)查询

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

(三)领证

评审通过后,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职称证书。

特别提示:

1、在建筑企业中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管道及通风、电器设备安装)、建筑经济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四个专业的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免考英语,选考职称计算机或专业知识(分别为《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机电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施工合同管理及政策法规》和《城市园林绿化操作规程及政策法规》合格证书,考试报名地点为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人事考试网);

2、职称计算机全年可报考,职称英语一般每年四季度开始报考,详情请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人事考试网);

3、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考及破格晋升请移步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

七、费用

1.代收专家评审费(初级):100元/人;

2.代办职称申报费用(初级):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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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须知(中级)

一、政策依据

(一)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 *** 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 *** 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和职称英语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仅限建筑类)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2.国家统招学历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七年;

3.国家统招学历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4.国家统招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两年;

5.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6.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八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样本浏览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 样本浏览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硕士研究生只需2份); 样本浏览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6)职称英语C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1份; 样本浏览

(8)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样本浏览

(9)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样本浏览

(10)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除外);

(11)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12)《诚信承诺协议》1份。

(二)查询

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

(三)领证

评审通过后,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职称证书。

特别提示:

1、在建筑企业中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管道及通风、电器设备安装)、建筑经济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四个专业的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免考英语,选考职称计算机或专业知识(分别为《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机电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施工合同管理及政策法规》和《城市园林绿化操作规程及政策法规》合格证书,考试报名地点为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人事考试网);

2、职称计算机全年可报考,职称英语一般每年四季度开始报考,详情请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人事考试网);

3、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考及破格晋升请移步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

七、费用

1.代收专家评审费(中级):200元/人;

2.代办职称申报费用(中级):1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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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须知(高级,不含高级会计师)

一、政策依据

(一)《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 *** 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 *** 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博士后出站,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A级证书和职称英语B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学历大专生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

2.国家统招学历本科生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

3.国家统招学历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

4.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两年;

5.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

6.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三年,且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样本浏览

(2)博士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4) 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5)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5份;

(5)《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1份;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两份;

(7)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3000-4000字);

(8)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职称计算机A级(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提交B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9)职称英语B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10)本人发表的论文目录及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其中更具代表性的论文(之一作者)至少1篇,需附全文;

未发表论文的,材料须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三位同行专家鉴定,且至少有两位专家同意推荐,并填写《申报论文同行专家评议表》;

(11)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博士研究生除外);

(12) 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若系申报高级会计师,还需提供:

(13)《高会实务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14)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会计分析报告。

(二)答辩

根据通知,参加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

(三)查询

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

(四)领证

评审通过后,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职称证书。

特别提示:

1、职称计算机全年可报考,职称英语一般每年四季度开始报考,详情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

2、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考及破格晋升请移步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

七、费用

1.代收专家评审费(高级):320元/人;

2.代办职称申报费用(高级):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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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

一、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

(二)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

(三)成都市职改办《关于调整我市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成职改字〔2000〕3号);

(四)成职改办〔2003〕348号

二、职称英语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和降低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免予外语考试:

1.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

3.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 *** 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4.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中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5.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6.符合我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7.在外语考试期间执行援外工作任务的人员。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外语暂不作要求:

1.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翻译、出版、播音工作的人员;

2.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在县(区)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边远山区县的下列人员:

①从事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

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

③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5.获得全国以上比赛奖牌的教练员;

6.从事野外勘查、施工和在矿山、井下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初级职称;

7.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初级职称;

8.乡镇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电子、制药、生物工程技术工作的除外)晋升中、初级职称。

对上述外语暂不作要求的人员,如调入有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或确认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补考相应等级的外语,其考试成绩须符合我省有关规定。

(三)下列人员在外语要求上依次降低一个等次(即晋升正高考B级、晋升副高考C级、晋升中级考D级):

1.在边远山区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

3.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

4.承担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选择与本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1.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医古文考试;

2.从事考古、涉古(高教、科研系列除外)专业岗位上的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古汉语考试。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

(一)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高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中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高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中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免予相应等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2.在矿山、井下、森林和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务的。

四、破格晋升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技术特殊荣誉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一、二等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一项,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等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

3.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是国内本学科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4.在某一学术、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或取得国内本行业特别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也可破格推荐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星火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3.任现职以来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或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突破,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重要空白。

4.在新兴科技、前沿学科方面获重大发明专利,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5.任现职以来,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主持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独到的教学 *** ,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

7.具有丰富的医药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8.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国内本行业领先水平。

9.任现职以来,在国际或全国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被该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评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独到见解。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星火奖一、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2.部、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

3.在全省有较大影响,是省内本学科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4.在某一学术、技术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或取得省内全行业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二,也可破格推荐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国家星火奖三等奖两项、省、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星火奖一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

2.任现职以来,提出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对学科发展有较大影响,受到省内同行知名专家肯定。

3.国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基础上的主要设计者,或国优产品的技术负责人。

4.获得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发明专利,并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5.在本学科、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对本学科(专业)有重大贡献,在全国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6.任现职以来,在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7.任现职以来,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提高产品质量(产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8.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9.具有丰富的医药卫生实践经验,其医疗效果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水平,是省内较知名的医药专家。

10.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省以上党委、 *** 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11.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全国统编教材,或在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的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知名专家肯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省、部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星火奖一、二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3.市、地、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4.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优秀设计的主要设计者。

5.任现职以来,是省、部优质产品的技术负责人。

6.任现职以来,在市、地、州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7.任现职以来,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8.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地、州或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

9.有较丰富的医药卫生经验,任现职以来应用新技术诊治过多例疑难病症,效果良好。

10.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或建议被市、地、州党委、 *** 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较大作用。

11.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过全国统编教材,或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职称计算机全年可报考,职称英语一般每年四季度开始报考,详情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

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民营科技机构及其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 成都市人事局是负责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局按照规定职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管理工作。市、区(市)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日常管理及其有关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决定选用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员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进入。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入,不受编制、职称、工资基金等有关指标的限制。第五条 吸引外地人才来我市工作,可采取调入、定期聘用或采取其他形式的智力流动。第六条 从外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确有真才实学,且为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市区(市)县人事局要创造方便条件,优先安排调入;用人单位应实行国家、省、市人民 *** 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第七条 市外专业技术人员辞职或被原单位作了离职处埋后到我市承包、租赁、领办亏损企业或创办企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其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重新恢复原身份,承认其连续工龄、原工资待遇,并会同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除采取调动、辞职外,还可采取留职、 *** 、对口支援、联办企业等各种形式的智力流动。未经本单位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

经批准辞职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申请留职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批准,并签订留职合同。留职期限一般为二年,期满后经原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留职人员应向原单位缴纳留职金。缴纳的数额由双方商定。

经批准 *** 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手续。第九条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流动,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八种情况外,所在单位应予批准并帮助办理调动或辞职手续。

要求流动的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其中有职务的,还应由本人向任命职务的机关提出申请后,由其任命机关决定。所在单位或任命职务的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十五日内答复本人。第十条 要求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暂不批准:

(一)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责任者,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二)由单位派遣支援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期限未满的;

(三)与用人单位签有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未满的(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

(四)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见习期未满的;

(五)从事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限之内的;

(六)在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尚未清偿了结的;

(七)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或留用、察看期未满的;

(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人员。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组织智力流动的,受授单位与支援单位应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明确各自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支援单位对其在外进行智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保证他们与本单位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受授单位可以给予其较优厚的报酬,使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获得较多的收入。第十二条 由单位出资培训或有偿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调动、辞职的,其单位可收取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的收取数额,单位与个人签有合同的,按合同办理。末签订合同的,按本人受培训或引进后在本单位的服务期限内,以每年递减培训费或引进费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计算收取。第十三条 调动或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居住原单位的住房,属已购买的、按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拥有部分产权;属租用的,原单位可收回,但其流出人员在未重新找到住房前,可在一年至三年内继续租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