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评的职称有用吗
截止2019年6月1日,经成都市 *** 研究决定,撤销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不复存在,所以证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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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19年6月1日起,不再使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发文编号、印章和钢印。
二、启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用章”,专门用于全市职称评审、复核等事项,钢印更换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证书专用章”。
三、对涉及职称改革及评审日常工作的文件,以“成人社职称”为发文编号。
扩展资料: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 部门在职称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 *** 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社局-撤销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2四川省泸州市教师进职称免答辩规定?
各技工院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技工院校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泸州市范围内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材料。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目前技工院校所开设的专业范围内。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 1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基本能力、资历条件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激励政策
为激励人才流向基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研究生,首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可提前1年;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初级职称以来参加 *** 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以及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
(五)学历、资历破格规定
任现职以来连续获得两年以上考核优秀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1. 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省、部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星火奖一、二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市、地、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优秀设计的主要设计者;省、部优质产品的技术负责人。
2. 任现职以来,在市、地、州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下同);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地、州或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有较丰富的医药卫生经验,任现职以来应用新技术诊治过多例疑难病症,效果良好;研究成果或建议被市、地、州党委、 *** 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较大作用。
4. 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过全国统编教材或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或论文水平价值需经本专业3名以上高级专家认定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七)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者提供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条件
(一)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范围和专业范围与中级一致。
(二)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泸州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泸市人社办[2019]7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基本能力、资历条件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激励政策
为激励人才流向基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初级职称可提前1年;工作以来参加 *** 援彝服务期满1年的,以及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五)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下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
(三)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
(五)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申报中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申报初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提交评审会。
(六)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中级职称申报者都要进行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八)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发文办证;对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通知存档。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证书发给申报者个人、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附件1);
2.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材料;
4. 身份证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
6. 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 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 “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业绩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4.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 *** (具体要求见附件2)。
5. 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由院校审核后统一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由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六)从发文之日起,请评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评审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询 *** :0830-2996556,联系人:李华平。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举报投诉 *** :3107838。
六、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3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申报技工院校中、初级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省人社厅何时出台《四川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企业职工中人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早在2006年出台。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川劳社发〔2006〕17号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以及个体参保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为:
n平均指数=( X1/C1 + X2/C2 +…+Xn/Cn )÷N
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
C?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006年起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国发[2005]38号附表)
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同本条第(一)项第1目,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表同本条第(一)项第2目。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同本条第(二)项第1目。
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
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沪攻高纪薨慌胳苇供俩
(三)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金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计发。
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成都市初级职称评定?
一、成都初级职称
在成都市各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国家承认四川人社职称意见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见习期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不经过职称评审程序,通过考核初定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
二、成都初级职称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四川人社职称意见: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员级职称。
(二)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三)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四)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次月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之后不得再次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
(五)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中级职称。
(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次月可初定中级职称(之前未初定过职称)。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三、成都初级职称申请工作流程
(一)申请。每季度的之一个月内(即每年的1、4、7、10月),申请人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后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教育经历,点击“职称初定”选项,按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后网上提交(须于当月截止日期前提交)。经相关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专、大专学历不提供)、身份证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审核。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需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材料加盖单位印章。重点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的政治、品德及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对申请人考核年度中如有不称职、基本称职情况的不予通过。考核合格的结果和聘任意见填入《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汇总。
(三)初定。按照管理权限,主管部门报相应人社(职改)部门复核。市人社局或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按季度复核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发文批准初定其初、中级职称(市级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初级职称认定,由各主管部门通过“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进行批准后发文,并打印证书签章发放)。
(四)发证。主管部门凭任职文件到市人社局或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办理职称证书(证书标注“初定”),交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申请人,用人单位做好发证登记。用人单位将初定材料原件存档,可将《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的复印件交申请人保存备查。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四、成都初级职称申请所需材料
(一)《成都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
(二)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在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的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应提供现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替代。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五)工作业绩总结1份(需单位盖章)。
(六)其他证明材料。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五、成都初级职称其他事项
(一)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申请初定为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或所从事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申请初定的专业名称在“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二)不得通过职称初定国家已规定实行中(初)级职业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名称(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卫生技术系列、计算机软件等)。
(三)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首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申请职称初定。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初定,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
(五)申请人如已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了其可初定的更高级别职称,不再进行职称初定。
(六)同一年度内(即:1月-12月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本市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初定,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每年6月30日,“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将自动注销之前未完成职称申报全流程的职称初定、评审申报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需重新进行申报。
(八)申请人应于毕业后10年内(以毕业证书记载的批准时间为准)提出职称初定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九)本人档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初定职称。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报工商注册地或申报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初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由其单位进行考核,参照本通知流程办理。
(十)在申报、审核、初定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职称资格,已取得的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职称初定,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四川省]四川人社职称意见,四川省人社局中级职称](/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01/63b0b3ba0c07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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