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职场技巧
1、申报材料:按材料目录所列材料填报,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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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3、业绩材料:《单位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任职期内本人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限3000左右);任现职以来技术成果材料(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
4、其他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岗位证、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书复印件各1份;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2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川省中级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1.申报人员须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四川省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四川省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执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2.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现任职务
任职年限
拟晋升职务
备注
/
/
技术员
大专、中专
毕业1年
技术员
4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
中专毕业
2年以上
大专毕业
助理工程师
4年以上
工程师
硕士3年
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四川省中级职称评审专业:当年3月31日或10月31日。
3.非本专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在任职年限要求上增加2年。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的,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及任职年限。
5.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须提供一篇任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专业理论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或案例分析等技术成果材料。
6.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可依据《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破格推荐申报。
7.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
(1)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3)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要求的,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四、申报材料
按材料目录(附件1)所列材料填报,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1.有关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1份。
2.业绩材料。
(1)《单位推荐材料》1份。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任职期内本人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限3000左右)。
(3)任现职以来技术成果材料(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等)。
(4)《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
3.其四川省中级职称评审专业他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岗位证、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2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3)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和“基层单位意见”栏分别签署意见。“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方面情况、业绩情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内容包括业绩、证件、获奖的属实情况和明确的推荐意见。
(2)所有评审材料一式2份,申报1份,单位或个人自留1份备查。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评委会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审核完原件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川中级职称怎样当专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 *** 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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