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高级工程师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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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应急〔2020〕160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1〕299号)等文件要求,经四川省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2021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

[四川省]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四川省人社厅职称评审

中医高级职称评审有名额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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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

发稿时间:2022.08.31 来源:四川中医药 点击:1907

8月29日,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33号),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成都市、绵阳市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中医药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

在我省(不含成都市、绵阳市、广元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全省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和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

(1)副高级职称

护、药、 *** 类: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2)正高级职称

医、护、药、 *** 类: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全省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

(1)基层副高级职称

申报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职称,须取得(基层)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基层)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基层正高级职称

申报基层中医药正高级职称,须取得(基层)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担任(基层)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临床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要求

1.临床工作时间

医、护、药、 *** 类申报(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申报(基层)中医药正高级职称的,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2.临床工作量

医师类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的临床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7。

(三)工作业绩要求

1.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本专业的学术论文(3篇以内)、科研项目(3项以内)、技术专利(3项以内)、行业标准(3个以内)、技术规范(3个以内)、手术视频(3个以内)、科普作品(3个以内)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申报人员须选择1-3项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2.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33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得计算任职时间。

(五)进修学习要求

任现职期间,省、市(州)二级及以下和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须到上级医疗机构完成本专业(相近专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参加省级及以上中医药行政部门举办的师承项目、优才项目等人才培养项目,且累计参训时间超过6个月的,视为完成进修学习。

(六)对口支援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口支援。自2023年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前,须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并考核合格,未公布考核结果的人员不得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

(七)中医药副高理论考试要求

申报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前,须参加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评审专业须与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其他要求

1.申报中医药管理专业的人员,在符合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对口支援、进修学习要求的同时,须从事中医药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

2.延期申报和破格申报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33号)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40号)等政策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应激励政策。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四川省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中医药局官网(),点击“数字平台”进入“人才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须在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四川省(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以下简称《综合信息表》),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提交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中医药行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县(市、区)、市(州)中医药行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分级审核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四川省中药行业协会负责审核中药企业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同时须登录评审系统,在权限范围内的签署审核意见栏意见。

申报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逐级报送至省中医药局。

(四)同行专家评议

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和《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凡申报正高级职称、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藏医药高级职称和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达到规定申报年限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省中医药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准备

我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和线下评审相结合,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纸质证明材料:

1.《评审表》:须个人在 *** 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填报时须上传本人照片(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50kb之间)。

2.《综合信息表》:须个人在 *** 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

3.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水平和业绩,字数不超过1500字。综合推荐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并须参照《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未评分的以零分计算)。

4.中医药学更高学历证明、现任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申报医师类或护师类任职资格者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或《护师注册证》复印件。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四川省中医药专业副高级职称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享受倾斜政策、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更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技术专利、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三部分内容。手术视频应为申报人员本人主刀的手术,并须拷贝至U盘随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6.《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复印件内容要明确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继续教育手册编号、本周期继续教育学分情况。

7.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进修结业证、《中医药技术人员免进修学习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进修学习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以下简称《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对口支援人员提交,附件3)、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结果材料、《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以下简称《免对口支援登记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未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的人员,申报中西医结合高级职称,须增报下列材料:

(1)有西医学历且参加“西学中”培训,完成相应学时并通过结业考核,须附结业证复印件。

(2)所在单位提供的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的证明。

10.申报人员临床工作量由申报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工作单位据实出具《工作量登记表》(附件8、9、11)《医师临床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10)等临床工作佐证材料。

11.申报中医药管理专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据实出具管理工作佐证材料。

申报所需的相关表格请到省中医药局官网()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二)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写的内容进行逐项审查,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且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2.网上申报信息必须与申报人员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等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印制。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2.纸质

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壹』 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A.学历、年限

要求:博士学位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B.年度考核

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C.计算机应用能力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D.论文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的刚性要求),具体要求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下发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及《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执行。

E.继续教育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F.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

要求: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型教师。

2.业绩条件

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A.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

B.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 *** 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更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

『贰』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详细的!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 *** 、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才。

主任医师就是正高级别。

(2)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及公证员、正高级教师等。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具有很大的权重。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叁』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详细的!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 *** 、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才。

(3)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2](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健 *** 称制度体系。就此多个省份纷纷发文强调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肆』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伍』 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护理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护理高级职称报考条件(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1、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的意义:

1、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2、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3、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 —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 *** —职称

『陆』 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博雅论文辅导中心帮我发表的论文, 一篇核心,两篇普通,四川现在规定回县以上医院评副答高需要一篇A类杂志,A类杂志有个目录,我当时都不知道这些要求,还是那个中介发给我的,幸好遇到一个负责的中介,花钱能把论文的事算是办好了,有的同事找的一些中介,被骗了很多钱,最后耽误了时间。考试题目不难,稍微认真看书都能过

『柒』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7)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捌』 医生晋升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1、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2、长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

拓展资料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是为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制订。由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于1986年3月15日转发并实施。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职改字〔1986〕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卫生部:

经研究,同意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你们,请遵照试行,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卫生部,以便制定《卫生技术人员职务条例》等文件,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执行。

『玖』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

各省的情况略有差别,湖南这边是这样的。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之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gapp.gov.cn/)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 *** 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A.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B.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是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而且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才具有资格。

(2)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职称,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C.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什么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3)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

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D.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什么

河北省,工程师

高级职称,满足本科学历满11年,可以参加评审,

更多具体要求可以点击首页详细咨询。

E. 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通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以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F. 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学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专业技术要求

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职称英语水平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人员方可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

(6)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

四川人社厅高级职称评审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3、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G. 副高级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等。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高级职称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两条: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7)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2、职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3、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

H. 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工程师职称评定学历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必须提前考了计算机和职称英语,发表过论文。

I. 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A.学历、年限

要求: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B.年度考核

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C.计算机应用能力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D.论文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具体要求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及《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执行。

E.继续教育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F.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

要求: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型教师。

2.业绩条件

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A.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

B.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 *** 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更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

J.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职称的分类:

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翻译专业 、广播电视播音、

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专业、公证员、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10)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的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5、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7、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8、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2014年四川省卫生高级晋升评审条件?

『壹』 四川省人事厅职改办2014年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去官网看看了 估计就这一段时间公示了 要不然就没有公示 祝你好运哦

『贰』 四川省2014年12月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2014年12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 *** 751人公告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报名时间11月25日-11月28日招考人数751 人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4︰00笔试时间12月20日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报考岗位考试范围是否含中医学基本知识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备注栏),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叁』 2014年四川省建筑业高级工程师公示

评审合格后,需在网上公示五天,

『肆』 2014年四川省三支一扶

您好,中来公教育为您服源务。

是根据总成绩。2014年四川三支一扶拟招募人员于7月30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本次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7月11日—7月17日。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请查看2014年四川省三支一扶考试招考信息!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伍』 2014年四川省教育资格改革方案

正保的效果真的好,多看看吧

『陆』 201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复习资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复习资料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他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各岗位的具体公共笔试科目详见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考生可自行登 *** 川省人社厅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于2014年12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 *** 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 *** 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15年1月6日在该网站上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1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 *** 单位张贴,考生可自行查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柒』 四川省2014年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什么时候公示

已经公示,四川教育网。

『捌』 2014年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公示

2014年四抄川省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4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经过四川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7至11月14日。

各地、各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人员有异议,请于11月14日前通过信函、 *** 等方式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同时应署反映情况人员真实姓名、地址、联系 *** ,并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玖』 四川省卫生厅2014年第301号文件资料关于妥善处理1986年以前取得行医资格的个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川卫办发〔2014〕301号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

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补办工作按《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附件1)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可报名参加省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按《“98.6.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附件2)进行。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及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阶段(2014年9月)。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做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2.报名审查阶段(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州)卫生局逐级审查、公示,西医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3.审核或考试阶段(2014年11月17日——12月10日)。省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组,审核认定补办材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医考办组织省医师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4.备案发证阶段(2014年12月11日——31日)。报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国家医师资格证书或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政策传达下去,逐级认真进行报名、审核、公示,确保补办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补办、考试工作一次性完成后,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再进行相关工作。

2.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不降低标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公示。要严格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在各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签人事、纪检监察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对通过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医师资格,收回证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开设监督举报 *** 、民意沟通信箱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监督平台。要认真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确保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等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

二、申报材料

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须本人填写)。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上述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市(州)卫生局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4.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示无异议的说明(局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

5.市(州)卫生局请示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程序、审查、公示情况及各申请人以前未申请的原因等内容。

6.市(州)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人员名单汇总表。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二)县级卫生局审查。

县(市、区)卫生局逐一核实、审查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局。

(三)市级卫生局审查。

市(州)卫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汇总表和请示文件等资料于2014年11月14日前西医的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职改办),中医(中西医、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市(州)卫生局提出申请;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四)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五)颁发证书。

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备案的,予以认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要求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原卫生部、原人社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绝不能降低认定标准和条件,确保认定补办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2

“98.6.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

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的医师资格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必须从事医生岗位工作)。

二、考试类别

临床、口腔、中医(含民族医)、公共卫生。

三、考生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县(市、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等有效行医证明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上的姓名一致。

所有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报名,2014年12月上旬考试。

五、组织方式

1.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统一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各市(州)卫生局考点办,由考点办统一将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省医考办。

2.报名资格审核。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州)卫生局考点办复审,省医考办最终审核。

3.命题。省考区办统一组织命题。

4.考试。只实施医学综合笔试,根据考生数量的多少决定分片区或集中在成都考试。

5.合格线的划分。全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证书及执业

考试通过后,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不作为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不纳入全国执业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限定在原执业地点执业,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报名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

七、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级相关部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