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可以办啊,在什么地方办理?
不好意思四川正规职称评审机构 ***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百度上找的,成都具体的地点,四川正规职称评审机构 *** 你再看看吧
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二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四川省职称评审应该找哪个部门
四川的职称评审较为宽松,有各市职称处管理,人事考试网不管这个的。对于职称英语成绩,北京的合格证在四川是可以使用的,不用担心。更多问题请咨询:
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 *** 好多
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 *** 如下:
公开 *** : 12345
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 028-86279097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 *** : 028-86279033
24小时应急值班 *** (该 *** 为应急值班 *** ,非咨询投诉类 *** ): 028-86279527
*** 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 028-86279269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 *** 无人值守)
微腐败监督投诉 *** :028-86279866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 *** 无人值守)
*** 接待 *** :61889316
成都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86644339
无证夜间施工扰民投诉:12319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028-86649464
建设工程安全投诉:028-86697998
建设工地扬尘投诉:028-86697998
城市建设投诉:028-61889349
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咨询 *** :028-61889342
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咨询 *** :028-86918917、86913173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咨询 *** :028-86918792
报建费核缴咨询 *** :028-86921925
其它进驻政务中心的办事事项咨询 *** :028-86917534、86917535
温馨提示: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行业监督 *** 86280417已撤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请通过市长公开 *** 12345投诉。
扩展资料: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租赁补贴发放;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
负责产业运行态势监测、统计分析;负责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研究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新经济政策,制定推进措施。 负责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服务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管理;指导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定额、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首页-联系方式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首页-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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