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 的女高级职称教师55岁退休吗?

女高级职称教师55岁可以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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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明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可以在60周岁退休。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5.02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但如本人申请,也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该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四川高级职称人员招聘,四川省 高级职称

四川省教师进级条件?

一 考四川省教师编制在哪里看 有什么要求

1、可以登录各地教育局网站查看具体要求

2、很多网站都会有公告的汇总,可以直接搜索

报考要求:

四川教师 *** 报考条件(具体参考公告和岗位表)

◎ 年龄要求:一般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部分地区岗位或特别优秀情况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部分如巴中南江县、巴州区,成都青白江区等要求30周岁以下;个别地区或岗位要求要求本科28周岁以下,如成都成华区等。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招考岗位表为准。

◎ 户籍要求:一般面向社会公开 *** 的岗位不限制户籍,个别要求面向本省户籍或省内生源,如凉山会东县。

◎ 学历要求: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凉山市多要求专科及以上,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 证书要求:2020年需以地方公告为准◎ 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如成都市、广元市;不得报考的,如凉山市。

二 四川省考小学教师的资格和条件有哪些

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回或人事答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四川教师编制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四川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公招不限制户籍,个别要求面向本省户籍或省内生源。小学幼儿要专科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要本科以上。应届生要在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他人员要在原件校验前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四 关于教师职称进级标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 *** ,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五 2019下半年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019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全省统一秋季认定时间:9月23日至12月1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广大考生应在合格证明三年有效期内及时申请资格认定。

2019下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如下: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相关公告: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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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19下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请仔细阅读认定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认定以免错过后续领证相关工作。

六 四川教师公招报考时间 和条件是什么

考试时间:

统考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报考要求:

四川教专师 *** 报考条件(具属体参考公告和岗位表)

◎ 年龄要求:一般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部分地区岗位或特别优秀情况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部分如巴中南江县、巴州区,成都青白江区等要求30周岁以下;个别地区或岗位要求要求本科28周岁以下,如成都成华区等。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招考岗位表为准。

◎ 户籍要求:一般面向社会公开 *** 的岗位不限制户籍,个别要求面向本省户籍或省内生源,如凉山会东县。

◎ 学历要求: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凉山市多要求专科及以上,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 证书要求:2020年需以地方公告为准

◎ 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如成都市、广元市;不得报考的,如凉山市。

七 四川省教师公招,参考要求.....

四川教来师 *** 报考自条件(具体参考公告和岗位表)

◎ 年龄要求:一般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部分地区岗位或特别优秀情况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部分如巴中南江县、巴州区,成都青白江区等要求30周岁以下;个别地区或岗位要求要求本科28周岁以下,如成都成华区等。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招考岗位表为准。

◎ 户籍要求:一般面向社会公开 *** 的岗位不限制户籍,个别要求面向本省户籍或省内生源,如凉山会东县。

◎ 学历要求: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凉山市多要求专科及以上,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 证书要求:2020年需以地方公告为准

◎ 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如成都市、广元市;不得报考的,如凉山市。

八 四川省2017年特级教师有哪些条件

高级教师资格: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业绩显著。在全市范内围内有影响,是县容的学科带头人或把关教师(附县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论文。教育科研成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励,或论文、教育科研成果获得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的省各科教研会一等奖。3.独立从事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或教学改革,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仅供参考,四川省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可以咨询教育局。

九 四川考编制教师需要什么条件

四川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公招不限制户籍,个别要求面向本省户籍或内省内生源。小学幼儿容要专科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要本科以上。应届生要在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他人员要在原件校验前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十 关于四川省教师职称评定

是一年 没错的

2014年四川省卫生高级晋升评审条件?

『壹』 四川省人事厅职改办2014年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去官网看看了 估计就这一段时间公示了 要不然就没有公示 祝你好运哦

『贰』 四川省2014年12月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2014年12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 *** 751人公告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报名时间11月25日-11月28日招考人数751 人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4︰00笔试时间12月20日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报考岗位考试范围是否含中医学基本知识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备注栏),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叁』 2014年四川省建筑业高级工程师公示

评审合格后,需在网上公示五天,

『肆』 2014年四川省三支一扶

您好,中来公教育为您服源务。

是根据总成绩。2014年四川三支一扶拟招募人员于7月30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本次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7月11日—7月17日。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请查看2014年四川省三支一扶考试招考信息!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伍』 2014年四川省教育资格改革方案

正保的效果真的好,多看看吧

『陆』 201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复习资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复习资料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他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各岗位的具体公共笔试科目详见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见省人社厅、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考生可自行登 *** 川省人社厅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于2014年12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 *** 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 *** 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15年1月6日在该网站上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1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 *** 单位张贴,考生可自行查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柒』 四川省2014年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什么时候公示

已经公示,四川教育网。

『捌』 2014年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公示

2014年四抄川省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4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经过四川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7至11月14日。

各地、各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人员有异议,请于11月14日前通过信函、 *** 等方式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同时应署反映情况人员真实姓名、地址、联系 *** ,并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玖』 四川省卫生厅2014年第301号文件资料关于妥善处理1986年以前取得行医资格的个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川卫办发〔2014〕301号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

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补办工作按《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附件1)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可报名参加省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按《“98.6.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附件2)进行。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及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阶段(2014年9月)。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做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2.报名审查阶段(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州)卫生局逐级审查、公示,西医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3.审核或考试阶段(2014年11月17日——12月10日)。省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组,审核认定补办材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医考办组织省医师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4.备案发证阶段(2014年12月11日——31日)。报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国家医师资格证书或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政策传达下去,逐级认真进行报名、审核、公示,确保补办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补办、考试工作一次性完成后,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再进行相关工作。

2.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不降低标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公示。要严格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在各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签人事、纪检监察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对通过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医师资格,收回证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开设监督举报 *** 、民意沟通信箱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监督平台。要认真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确保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等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

二、申报材料

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须本人填写)。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上述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市(州)卫生局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4.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示无异议的说明(局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

5.市(州)卫生局请示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程序、审查、公示情况及各申请人以前未申请的原因等内容。

6.市(州)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人员名单汇总表。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二)县级卫生局审查。

县(市、区)卫生局逐一核实、审查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局。

(三)市级卫生局审查。

市(州)卫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汇总表和请示文件等资料于2014年11月14日前西医的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职改办),中医(中西医、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市(州)卫生局提出申请;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四)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五)颁发证书。

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备案的,予以认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要求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原卫生部、原人社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绝不能降低认定标准和条件,确保认定补办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2

“98.6.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

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的医师资格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必须从事医生岗位工作)。

二、考试类别

临床、口腔、中医(含民族医)、公共卫生。

三、考生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县(市、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等有效行医证明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上的姓名一致。

所有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报名,2014年12月上旬考试。

五、组织方式

1.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统一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各市(州)卫生局考点办,由考点办统一将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省医考办。

2.报名资格审核。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州)卫生局考点办复审,省医考办最终审核。

3.命题。省考区办统一组织命题。

4.考试。只实施医学综合笔试,根据考生数量的多少决定分片区或集中在成都考试。

5.合格线的划分。全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证书及执业

考试通过后,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不作为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不纳入全国执业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限定在原执业地点执业,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报名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

七、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级相关部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

2021下半年四川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 ,年龄限制?

年龄要求四川高级职称人员 ***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川高级职称人员 *** 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可放宽年龄四川高级职称人员 ***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