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评的职称有用吗

截止2019年6月1日,经成都市 *** 研究决定,撤销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不复存在,所以证也没用。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从2019年6月1日起,不再使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发文编号、印章和钢印。

二、启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用章”,专门用于全市职称评审、复核等事项,钢印更换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证书专用章”。

三、对涉及职称改革及评审日常工作的文件,以“成人社职称”为发文编号。

扩展资料: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 部门在职称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 *** 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社局-撤销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四川省]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小组,四川省关于职称评定的文件

为什么我的水利二级建造师盖有“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章,别人的确没有?

不用担心,各个省不一样,这个是 *** 的正规公章,应该没问题的亲。

川职改[1991]2号文的内容?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一、关于经常性评聘的范围和对象问题

1、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范围:

(1)经 *** 或 *** 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企业单位。

(2)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但不包括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

(3)政企合一、政事合一的单位,应尽量将政企、政事分开,实在分不开的,可按照工作职能靠国家机关或靠企事业单位,总的原则只能靠一头,不能两头粘。

(4)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经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其他单位。

未列入上述开展范围的单位,无论过去是否开展过专业技术评聘,一律不得开展评聘工作。

2、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岗职相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是上述开展单位在编、在职并在国家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在所在单位评聘推荐时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有关文件经上级批准延缓办理退离休的除外)和已退离休(含返聘)的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3、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点是:

(1)经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确实履行岗位职责优秀、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2)确因工作急需,调入的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骨干。

(3)经国家统一安排,由“三地”、“三州”内调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关于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问题

1、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工作需要设岗,不因人设岗。

(2)在编制定员内设岗,不超编设岗。

(3)在上级允许的职务岗位控制数额(或结构比例)、档次和工资额内设岗,不突破限制设岗。

(4)实行更低数量和更低职务原则,达到精简、效能要求。

2、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两个阶段进行:

(1)根据工作需要和可能(重点是可能)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即把首次评聘职务指标转换为职务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

(2)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分类原理,按照工作性质、任务大小、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使之科学、合理。

3、已开展评聘的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1)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但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应按设岗之一阶段的要求,在上级下达或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内,设置各系列、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制定各岗位相应的具体职责。上级没有下达或核定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企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正高级职务(不含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以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实际聘任的职务数未设岗限额。职务指标或职务数超过现时实际工作需要的,按实际需要设岗;指标或职务数不足现时工工作需要的,以职务指标或职务数为限,并按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设岗。

(2)开展过专业技术评聘,并已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应对设岗情况进行复核。设岗超过职务指标或职务数的,按职务指标或职务数进行调整;超过现时实际需要的 ,按需要进行调整。未订岗位职责或职责不清或与相应的岗位不符的,要尽快作出明确规定或修改、补充、完善。

(3)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企事业单位按本款(1)、(2)项要求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汇总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备案。原有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职务数确实超过现时实际工作需要,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整。

4、企事业单位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开展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企事业单位,在按照本条第3款要求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因事业发展、任务增加,某些内设机构确需增设专业技术掷去岗位的,应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首先立足于本单位已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内调剂解决。仍有困难的,可适当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单位制定方案,写出增设岗位的专题报告(包括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方向、任期、近年来对国家的主要贡献,事业发展、任务增加的情况和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布情况,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具体意见和理由),附上上级下达或核定职务指标文件、上级确定编制或控制数的文件、本单位实有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含知识结构、专业技术工作资历结构、职务系列及档次分布等)和增设岗位的具体职责,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统一后,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

5、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除遵循设岗的统一原则和要求外,还应着重考虑本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情况,参考同类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

(2)新建企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拟订方案,写出专题报告,阐明方案及理由,附上批准建立该单位及确定人员编制或控制数的文件,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含学历、资历、专业结构等)情况,各个岗位的职责,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

6、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方案应邀请单位内外的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使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国家控制范围内设置得较合理,更适应工作需要。

7、各级 *** 职改(人事)部门审批新建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和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的增岗方案,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增补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和增资指标内,不得突破。上级增补下达的高中级职务岗位主要用在解决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人才密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紧缺问题,重点是选择评聘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下达的增资标准首先应满足下达的高、中级岗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增资,剩余部分可用于设置、增补初级专业技术技术职务岗位。

审批新建企业设岗和事业发展的企业增岗,要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幅度内。

8、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相对稳定,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岗位管理工作。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发生变化。企事业单位可在批准的职务岗位控制数内调整岗位分布,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9、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按照设岗之一阶段要求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要对设岗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学习掌握职位分类原理,有步骤、稳妥地转入第二阶段的设岗工作。

三、关于企事业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行政领导,系指独立企事业单位现任正副职的领导干部。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主管或分管本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具体主持、参与本单位主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般能完成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分之一左右的工作量。

(2)担任行政领导前,是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

(3)拟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本人主管的专业技术工作属同一系列。

2、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式样见附表一)一式三分,所在单位核实,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审批。兼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报省职改办批准,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市、地、州职改办(人事局)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3、经批准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按统一标准条件和评聘程序由上级单位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推荐。

4、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

5、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已经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如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均未发生变化,可不重新报批,其中首次评聘时未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亦可不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如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应按批准手续和权限重新报经批准,其中,首次评聘中未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虽已占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但因专业技术职务升迁的,应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限额。

6、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未占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行政领导,如不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作为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额进行补缺评聘。

7、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应与本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考核工作由聘任或(任命)其专业技术职务的部门负责。

四、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各《试行条例》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的工作,是应包括毕业分配后在教研、教学、卫生以及工农业生产之一线从事的具体实践活动和劳动锻炼等。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本人应实事求是地对见习期内的政治思想收获、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以及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工作进行总结。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按川职改(1991)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必须坚持政治标准,对见习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绩等,要进行全面评价,写出评语。

4、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其是否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分别按下述规定聘任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1)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的具体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和见习一年期满的大专毕业生,在未考核定职前,可分别按照“助师”级和“员”级职务的人员安排工作、确定职责、进行考核。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班毕业生,仍按《试行条例》有关规定,毕业分配后,经考察合格,可聘为“助师”级职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在岗位限额内评聘中级职务。

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式样另文印发),由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依表列顺序逐级审批。初级职务报县或县级单位批准,中级职务报市、地、州或者省级职改(人事)部门批准。

(2)不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统一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聘任。

5、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上述规定初次聘任或评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占用本单位职务岗位限额。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已聘任了“员”级职务的大专毕业生,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的,评聘“助师”级职务不占用本单位“助师”级职务岗位限额;已聘任了“助师”级职务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评聘中级职务不占用本单位中级职务岗位限额。

6、一九八0年至一九九0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未按时定职的,可从转正定级时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对在今年年底以前再不履行聘任手续的,资历不得再连续计算。

五、关于其他大中专毕业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其他大中专毕业生系指“五大”毕业生等国家教委承认学历,但未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毕业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应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或试用期。

2、其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或试用期满(含大专生见习期满再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除外),必须经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方可聘任相应职务。

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人员评审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见习期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只能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不得将取得该学历、学位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或折算相加作为间隔年限。如按原有学历或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未任职间隔年限。按照原有学历,需要参加已取得的较高学历相应的机械化和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参加考试。

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后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岗位(以下统称变动工作)后,应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内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分别按下述要求办理:

1、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亦属同一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至6个月的试用(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经所在单位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能力的,可直接根据其任职资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职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过半年至一年的适用(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经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本人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式样见附表二),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三份,连同原批准任职资格报省职改办批准确认,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报市、地、州职改办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

3、变动工作后,改行从事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试用或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试用期限,其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专业技术水平,基本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并报相应评委会评审通过。

八、关于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按政策分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各单位应根据其所学专业和实际具有的专业特长,尽量对口安排在本单位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对确实具备拟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应优先聘任。

聘任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应尽可能在各企事业单位现有的岗位空缺内解决。确需增设岗位的,除按本《补充意见》第二条第4款报送有关材料外,还应附上《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以及有关学历、资历等材料,逐级审查后,报省职改办批准增设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此岗位只能聘任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干部,不得用于解决其他人员的聘任问题。

九、关于评审程序和报送材料问题

1、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对岗申报、公开推荐、择优评聘。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采取本人对岗申报、群众评议、组织审核、单位推荐。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式样另文印发)

(2)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推广项目、创经济、社会效益等)

(4)现职务任期内历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届满的考核材料

(5)外语考试结果通知单;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报送基础、专业知识考试结果通知单;属于免试者,应送免试依据材料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4、申报评审高级职务的,由市、地、州职改办或省级厅局负责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推荐意见。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的,由呈报单位直接将评审材料送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的,由呈报单位直接将评审材料送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初级职务的评审程序,由市、地、州或省级部门参照评审高级职务的程序确定。

5、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经过相应职改(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公布。高级职务资格报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中级职务资格报市、地、州或省级厅局的职改(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初级职务资格报县职改(人事)部门或县级单位审核批准。

十、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的工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已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可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具备的条件,确定是否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不聘。

十一、关于集体所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称号问题

1、集体所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称号应限于本单位的正式在册专业技术人员。临时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号。

2、集体所有制单位选用的职务、称号名称与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的职务名称相同,应按统一的标准条件、评审程序,由统一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职务称号。不另立标准,不另建评委会。

3、集体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称号的评审,要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作法,逐步实现经常化。

工程师职称英语计算机免试条件是什么

工程师职称英语计算机面试条件

一、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

(二)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

(三)成都市职改办《关于调整我市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成职改字〔2000〕3号);

(四)成职改办〔2003〕348号

二、职称英语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和降低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免予外语考试:

1.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

3.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 *** 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4.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中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5.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6.符合我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7.在外语考试期间执行援外工作任务的人员。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外语暂不作要求:

1.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翻译、出版、播音工作的人员;

2.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在县(区)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边远山区县的下列人员:

①从事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

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

③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5.获得全国以上比赛奖牌的教练员;

6.从事野外勘查、施工和在矿山、井下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初级职称;

7.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初级职称;

8.乡镇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电子、制药、生物工程技术工作的除外)晋升中、初级职称。

对上述外语暂不作要求的人员,如调入有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或确认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补考相应等级的外语,其考试成绩须符合我省有关规定。

(三)下列人员在外语要求上依次降低一个等次(即晋升正高考B级、晋升副高考C级、晋升中级考D级):

1.在边远山区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

3.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

4.承担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选择与本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1.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医古文考试;

2.从事考古、涉古(高教、科研系列除外)专业岗位上的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古汉语考试。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

(一)下列人员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B、C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D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取得高级资格,免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免职称计算机B、C级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免职称计算机D级考试。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免予相应等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2、在矿山、井下、森林和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务的。

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

Ⅰ 四川省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英语是A级还是B级

高级工程师应考职称英语理工类,至于级别

A级: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B级:⑴工程师

⑵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C级: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工程师 要是还有不清楚的 你可以参考北京中大网校

Ⅱ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多少分合格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国家和地方两种。

国家线60分,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一般低于60分。附国家分数线和地方分数线。

合格标准

职称英语考试满分100分,通过线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种,国家线保持60分通过线,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以等于或低于60分为原则,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各省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绩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

2014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全国:60分

四川:52分

江苏: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标准60分;市合格标准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黑龙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满45周岁报考A级、40周岁报考B级、35周岁报考C级的,合格标准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内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广东: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辽宁:60分

广西:60分

海南:50分

山东: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国家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当年有效合格标准为40分

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山东:60分

重庆:60分

吉林: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年满45岁报A级、40周岁报B级、35岁报C级为40分

天津:地区标准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广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内蒙古:55分

江苏:60分

辽宁:60分

江西:A级:55分;B级:56分;C级: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贵州:60分

河南:60分

广东:60分

陕西:60分

甘肃:60分

青海:60分

宁夏:60分

黑龙江:25分

*** :60分

Ⅲ 四川评中级职称外语必须是B级吗考了A级能用吗

专科毕业满7年可参加中级申报,本科满5年可以参加中级申报!

如果取得了助理级,大专以上学历满4年就可以申报!

Ⅳ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A、B、C如何选择

等级

职称

系列 A级 B级 C级

工程技术 高级工程师 1、工程师; 县以下所属

2、县以下所属单位 单位人员:工程师

人员:高级工程师

就你看考试是C级~

Ⅳ 四川省职称英语A级通过了,能用几次中级后高级还能用吗请省内知道的,有经验的回答哈。

能够反复用,英语作为评审条件之一,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较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合格依据,评审材料准备中要用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在评审之后不管通过与否,都会将评审材料退给你的。这在全国的做法基本一样。

(依据:十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再规定有效期。凡按本通知规定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在晋升与外语考试等级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期内成绩有效。原已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并持有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经人事考试机构确认后,按本通知规定评定相应职称成绩继续有效。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较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合格依据。)

Ⅵ 每年考试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是全国通用吗

是全国通用的。如果考试成绩过了人事部规定的合格线(一般为60分),则在全国范围都长期合格有效,如果只过了各省单独规定的合格线,则只在各省范围内短时间有效。 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具体情况为:

1、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凡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由人事部组织,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 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3、最普遍参加的是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包括综合类、理工类和卫生类3个专业,每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各分A、B、C三个等级。考试总的评价目标是:申报A级的人员在2小时内应完成3000词左右的阅读任务,并能正确理解所读材料的内容;申报B级和C级的人员指标分别降为2600词和2200词。

4、各地报名时间一般在11月开始至次年1月份。各地报名时间不同,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一般于每年3月份举行。A、B、C三个等级考试的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5、关于合格成绩: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一般为60分合格,该成绩长期有效。

各省则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该成绩的合格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

Ⅶ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 川职改(2005)20号 扫描件

可进入该单位官方网站下载。

Ⅷ 职称外语等级是什么

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语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和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可自选考何种专业。三、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县级的考B级);(二)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县级的考C级);(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

Ⅸ 职称外语考试级别

初级职称需要通过外语C级考试,C级外语成绩有效期是3年,3年后没有通版过初级职称的话,需要重新考权外语C。

初级职称通过后,可以报考中级,中级职称对应的外语是B级,B外语有效期同样是3年,3年后没有通过中级职称,需要重新考B。

高级职称需要通过外语A,外语A的成绩是一直有效的,一直到你获得高级职称的认定。但是如果你还想获得比高级职称更高一级的职称,还需要再考一次A,A的有效期在评高级以及高级以上的职称时没有时间限制,假设你考了5次高级职称考试,依然没有通过的话,那么A的成绩一直有效,这5次以及第6次都可以用,但是一旦拿到高级职称以后,就失效了,需要重新考试。

(一般的单位更高职称就是高级,特殊的单位比如大学需要在高级职称以后继续评,一辈子的拼搏哦~~)

说得有点罗嗦,不过我觉得比我咨询到的人事局管理人员的答案来说还是浅显点,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