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人社发(2016)29号遂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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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四川和重庆职称互认,在此地职称是如何评定的呢?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和重庆省现在联合发文,就在职称上面互称自己工作的关系,通过很多事项进行更加明确,包括四川省的社会保障部和重庆市的社会保障部都颁发了高级证书。有很多专业的技术人员在无需审品或者确认之中来承担高级职称。
四川和重庆职称互认
为了连贯经济代表建设精神的讲话,现在有很多人觉得在职称合作方面要进行工作落实进一步的流动要减少评价,为了商业化更优秀的环境,也为了促进两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提供很多人才的支撑。现在四川和重庆两个地区共守协同职称互认。
新的改革
在四川省和重庆市都有明确完善职称互认的机制,现在两地省级资源部保障,已经将高级证书发给那些技术人才比较优秀的人,跨地区或者是跨单位,都无需申请或者确认。申报一级职称的时候,肯定要将原证书上级申报,中级以下的职称要互认工作,由此可见相关部门还有企业对于此次事件的重视和执行。
在完善之后互认机制也认真贯彻总代表双经济的圈内建设虽然讲究精神和政策,但是也能认识到两地之间的保障。单位的流动没有评审或者确认确实给用人单位非常的择优聘用,希望积极乡村人的振兴有关部门极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结合实际。做好防范工作,可能就是我们平时最常态的要求,主动做好每一个政策的宣传,让每一个技术人员得到美好的政策,完善自己新的变化,新的要求,最后终结评审业绩的展示等等都可以通过远程评审,确保特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让自己的工作非常有序。国家不断的发展,才会让地区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推进专业的技术,才能启动世界的进步。
2022四川省泸州市教师进职称免答辩规定?
各技工院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技工院校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泸州市范围内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材料。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目前技工院校所开设的专业范围内。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 1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基本能力、资历条件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激励政策
为激励人才流向基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研究生,首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可提前1年;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初级职称以来参加 *** 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以及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
(五)学历、资历破格规定
任现职以来连续获得两年以上考核优秀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1. 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省、部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星火奖一、二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市、地、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优秀设计的主要设计者;省、部优质产品的技术负责人。
2. 任现职以来,在市、地、州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下同);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地、州或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有较丰富的医药卫生经验,任现职以来应用新技术诊治过多例疑难病症,效果良好;研究成果或建议被市、地、州党委、 *** 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较大作用。
4. 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过全国统编教材或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或论文水平价值需经本专业3名以上高级专家认定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七)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者提供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条件
(一)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范围和专业范围与中级一致。
(二)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泸州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泸市人社办[2019]7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基本能力、资历条件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激励政策
为激励人才流向基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初级职称可提前1年;工作以来参加 *** 援彝服务期满1年的,以及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五)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下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
(三)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
(五)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申报中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申报初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提交评审会。
(六)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中级职称申报者都要进行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八)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发文办证;对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通知存档。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证书发给申报者个人、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附件1);
2.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材料;
4. 身份证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
6. 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 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 “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业绩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4.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 *** (具体要求见附件2)。
5. 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由院校审核后统一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由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六)从发文之日起,请评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评审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询 *** :0830-2996556,联系人:李华平。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举报投诉 *** :3107838。
六、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3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申报技工院校中、初级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听说现在中小学教育已经取消教师评职规定了,请问消息是否可靠?
四川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统一职称制度体系
(四川日报记者刘春华江芸涵)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已全面启动,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对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来源:华西都市报)
省人社厅何时出台《四川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企业职工中人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早在2006年出台。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川劳社发〔2006〕17号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以及个体参保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为:
n平均指数=( X1/C1 + X2/C2 +…+Xn/Cn )÷N
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
C?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006年起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国发[2005]38号附表)
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同本条第(一)项第1目,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表同本条第(一)项第2目。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同本条第(二)项第1目。
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
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沪攻高纪薨慌胳苇供俩
(三)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金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计发。
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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