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内江“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简章(166人)
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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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四川高级职称引进的十九大精神四川高级职称引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四川高级职称引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市委、市 *** 同意,开展“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人民 *** 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高端人才16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内江域外高端人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突出贡献专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受学历、学位限制),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对象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市地级学科带头人及拔尖人才(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8、其他特殊急需高端人才。
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一是协商引进。凡符合条件的上述第1至4类和第8类引进对象可与用人单位面谈,达成协议后按相关程序经批准后引进。二是考核选聘。凡符合条件的上述第5至7类引进对象,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考核选聘方式引进。
(二)考核选聘方式和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7年12月28日到成都(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01室)或者于2017年12月29日到重庆(重庆大学沙坪坝A区主教学楼328室)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现场考核通知单为准。
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8时止。网上预报名者请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简章的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并须在内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预报名网址为:内江人事考试网()。
2、资格审查
对所有应聘人员现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填写或打印好的《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考核遴选
由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委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通知为准。考核结束后,由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进行遴选,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四川高级职称引进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守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出具政审材料,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1)丧失基本政治条件的;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经济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规定时间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比选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根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经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给予工作经费和专项补助
1、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两院院士,可由市、县(市、区) *** 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2、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5个月以上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由市、县(市、区) *** 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2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3、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可由市、县(市、区) *** 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支付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
4、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的其他市市级学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 *** 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
5、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 *** 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6、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 *** 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7、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 *** 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8、市、县(市、区)两级 *** 大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以促进我市高科技创新和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其中: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在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其工作经费由市级 *** 、企业税收受益县(市、区) *** 和企业各按三分之一比例给予兑现,其他待遇由企业自行协商;其他高端人才在创新型、高新技术等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由企业税收受益 *** 给予每名引进人才3-5万元的补助。
凡在我市工作的引进人才工作经费及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年终考核合格后,由市、县(市、区)财政分级拨付。
(二)提供住房便利
凡在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的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性住房;若提供周转性住房有困难的,对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600元的租金补贴,对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相关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城区购买住房的,按引进人才购房现行优惠政策执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政策购房后,不再享受住房租金补贴。
(三)工资待遇
1、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确定工资时,按下列标准执行:
⑴博士研究生执行管理六级岗位的工资待遇;
⑵硕士研究生执行管理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
⑶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
⑷管理期满,引进人才仍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保留已享受的工资待遇。
2、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自行协商确定。
(四)年度奖励。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在管理期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该年度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再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的奖励;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者, 第三年度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再给予两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的奖励。引进人才的年度考核纳入本单位全体职工一并进行并确定考核等次,其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比例。
(五)适时提拔重用。引进人才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纳入“内江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
(六)考核入编。在我市公有或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考核 *** 进入事业单位。
(七)解决后顾之忧。引进人才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其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市市属同类性质单位;引进人才到县(市、区)属单位工作的,其配偶可随调随迁县(市、区)属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内优先择校,并免收除规定学杂费以外的各类费用;其成年子女的就业,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政策范围内优先推荐。
(八)职称评定与聘用优先权。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定与聘用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引进人才。首次晋聘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九)鼓励自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大力支持引进人才参加与业务相关的各类继续教育,提高素质。
(十)其他
1、成果转化。 *** 为引进人才提供技术、专利入股,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服务,分配比例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引进人才可享受在我市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各项发明、专利的应有权利份额。
2、单位福利。用人单位可以与引进人才达成与现有国家政策不冲突的其他福利待遇协议。
3、特别支持。引进人才(包括在内江服务1年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优先纳入我市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的选拔范围,纳入国家和省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市级各类人才的选拔范围,在市外取得的成果也可作为参评依据。各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引进人员出版学术著作,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其出国培训、考察、交流等享受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的同等待遇。
4、引进人才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我市出台的其他激励性且不相冲突的待遇(如科研、重点项目、技术创新等的经费支持等)。
五、考核管理
(一)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受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人员管理办法》,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标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进行考核管理。
(三)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期限更低为5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并按本市市、县(市、区)同级同类人员进行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党政机关。若引进人才在内江工作不足5年的,引进人才须支付一次性违约金,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约定。
六、严格纪律
为切实提高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 *** 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 *** :0832-2030280、2026072。联系人:彭丽、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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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 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岗位设置表.doc
2. 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 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四川省水利厅事业单位2022下半年60人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公告面向社会 *** 事业单位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具体的 *** 安排及要求见下文公告,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引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7)具备本公告具体 *** 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人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报考者为小学教师的,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 *** 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引进单位和名额
本次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名额共60名,其中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7名、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21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15名、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1名、四川省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与档案中心1名、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中心1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1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报名采取 *** 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果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5、6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具体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18:00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 单位联系人、联系 *** 及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1.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 *** :028-6552329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 *** :028-8719228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 *** :028-6861189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4.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 *** :028-6059595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5.四川省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与档案中心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 *** :028-8529299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6.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 *** :028-8734563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7.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 *** :028-8733204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10月14日18:00前通过 *** 、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引进过程中因与报考者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等因素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察。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水利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水利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由水利厅对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由水利厅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八)办理聘用手续。各直属事业单位凭审核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中,在职人员需按要求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水利厅在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过程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 :028-86934092
四川省水利厅机关纪委 *** :028-86939507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9月23日
2022四川广元市事业单位福利
1.安家补助。按照正高级职称1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级职称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5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2.岗位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照正高级职称1500元/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8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发放岗位补助,发放期限8年。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3.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对暂无空缺编制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使用“英才编制”,实行计划管理、调剂使用。
4.岗位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5.其它待遇。市属医院、高校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用人单位相关待遇。
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部分企业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50周岁,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2022四川广元市事业单位福利
四川巴中2018年引进人才公告(245人)
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巴山优才计划”,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巴中建设发展,根据《巴中市公开引进“高精尖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7号)精神,巴中市计划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245名。
一、引进计划
市级单位38名,巴州区26名,恩阳区16名,南江县32名,通江县79名,平昌县53名,经开区1名。具体引进岗位和要求请登录巴中党建网()查询(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和其它要求。
(二)具体要求:
1. 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简称A类);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简称B类)。
2. 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简称C类);乡镇事业单位 *** 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或省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简称D类);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简称G类)。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见附件1。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
三、 ***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5月18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 *** 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巴中党建网()或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填写《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他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电子资料发至指定邮箱。相关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市级单位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 :0827-3336211、0827-5286056;
报考巴州区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 :0827-5225256;
报考恩阳区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 :0827-3368118;
报考南江县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 :0827-8227269;
报考通江县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 :0827-7231971;
报考平昌县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 :0827-6339965。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 *** 报名后,市级单位报名人员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区县单位报名人员由各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市委人才办在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凡对报名及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区县委人才办咨询,市、区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答复。区县需要更正的,由各区县委人才办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二)开考岗位及名额。市委人才办于资格复审前统一公告开考岗位及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3: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仅有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开考名额不受报考人数和比例限制,详见公告。
(三)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时间的前一天9:00—12:00,分别由市、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3张。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开考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领取本人准考证并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考试和考核
(一)面谈。同一岗位凡有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采取面对面会谈等现场答辩方式对其进行直接考核。然后视岗位空缺情况,再对其他人选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笔试。“引进对象涉及G类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引进计划5倍以上的”,其开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只有B类、C类、D类人员报考(符合直接考核 *** 政策)且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引进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更低成绩分数线(同一考核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未进入首轮体检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下同)。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考核组更低成绩分数线。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聘用。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限内。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专科毕业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七、八、九、十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同级财政给予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激励,按《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委办〔2015〕59号)与《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相关规定落实。
九、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 *** 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 *** :0827-5286056。
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
附件2.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 巴中市委组织部 *** 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8年5月2日
四川省关于中级职称没有聘,取得高级职称后,能聘高级吗
不能。
高级职称的评聘中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担任中级职称要最起码满5年,才有资格评聘高级职称。
而且中级职称没有被聘任,说明你的专业岗位与你中级职称的所属专业范围不符,也不适合聘高级。
2017年四川宜宾面向海内外引进高端人才公告(558人)
四川省宜宾市2017年面向海内外引进高端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推动宜宾新一轮大发展、当好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排头兵,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储备一批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海内外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重点引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通用航空、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及器械、页岩气等8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以及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教育医疗等5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方面符合宜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具体需求计划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三)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对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四)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 *** 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 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发送至需求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根据工作需要,在高校举办宜宾引才专场宣讲活动,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二)面试考核。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主要通过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进行全方位的测试。企业职位由各个企业自主决定测试方式。
(三)体检考察。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 *** 人员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选将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调动、聘用问题的,根据岗位类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四、政策待遇
引进高端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我市引进人才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选派到市级部门挂职工作锻炼。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聘用1年后(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聘任为事业单位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职务;同时,对德才表现好、专业能力强、有发展潜力,且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安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二)将引进人才纳入县(区)、市级部门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作为补充机关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及时选拔到重要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历练。
(三)对引进的全日制“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安家补助,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0年内每月享受2000元的创业补助。
对引进的全日制“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每人8万元安家补助,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0年内每月享受800元的创业补助。
(四)引进人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拎包入住我市人才公寓。优先协调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生活问题。
五、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 宜宾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高端人才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六、咨询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刘老师, *** :0831—8224624。
市人社局(市高端人才储备中心):苟老师, *** :0831—5169002。
附件: 2017年宜宾市系列引才活动需求汇总表
*** 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更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四川省]四川高级职称引进,2020年四川高级职称评审条件](/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2-18/63f08596f20f6.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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