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新闻类高级职称评审时间
截止到2022年12月3日,2022年四川省新闻类高级职称评审时间没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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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只有申报时间,没有评审时间。
四川,是中国23个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成都。
2022四川省泸州市教师进职称免答辩规定?
各技工院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技工院校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泸州市范围内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材料。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目前技工院校所开设的专业范围内。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 1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基本能力、资历条件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激励政策
为激励人才流向基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研究生,首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可提前1年;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初级职称以来参加 *** 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以及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
(五)学历、资历破格规定
任现职以来连续获得两年以上考核优秀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1. 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省、部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星火奖一、二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市、地、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优秀设计的主要设计者;省、部优质产品的技术负责人。
2. 任现职以来,在市、地、州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下同);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地、州或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有较丰富的医药卫生经验,任现职以来应用新技术诊治过多例疑难病症,效果良好;研究成果或建议被市、地、州党委、 *** 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较大作用。
4. 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过全国统编教材或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或论文水平价值需经本专业3名以上高级专家认定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七)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者提供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条件
(一)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对象范围和专业范围与中级一致。
(二)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泸州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泸市人社办[2019]7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基本能力、资历条件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激励政策
为激励人才流向基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初级职称可提前1年;工作以来参加 *** 援彝服务期满1年的,以及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五)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下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
(三)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
(五)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申报中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申报初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提交评审会。
(六)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中级职称申报者都要进行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八)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发文办证;对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通知存档。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证书发给申报者个人、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附件1);
2.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材料;
4. 身份证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
6. 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 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 “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业绩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4.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 *** (具体要求见附件2)。
5. 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由院校审核后统一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由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六)从发文之日起,请评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评审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询 *** :0830-2996556,联系人:李华平。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举报投诉 *** :3107838。
六、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3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申报技工院校中、初级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规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 ***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 *** 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 ***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和当前卫生专业人才供求现状,经研究,现就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相应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内,考核 *** 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可考核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取得附件一所列研究生专业(方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专业硕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取得附件一所列本科专业(方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二)市(州)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可考核 *** 取得附件二所列本科专业(方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下同)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三)县级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还可考核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其中,《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明确的“四大片区”贫困县,考核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中医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时,可将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
2.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乡镇卫生事业单位还可考核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的人员。
(五)市(州)、县(市、区)所属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中心)还可考核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取得医学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其中取得护理类专业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二、 *** 程序
(一)省属卫生事业单位按以下程序 *** 。
1.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相应岗位空缺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研究确定考核 *** 的具体方式、程序和数量,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 *** 公告,公布 *** 对象、数量、方式和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聘人员。
2.考核合格、达成意向协议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按要求将拟聘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
3.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知办理人员报到、岗位聘用、核定工资等手续。
(二)市(州)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的考核 *** 程序,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
三、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涉及专业方向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毕业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籍卡或成绩单等材料综合认定。其中,省属卫生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市(州)及以下所属卫生事业单位,认定权限和部门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明确。
(二)不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二级甲等及以下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可参照市(州)属卫生事业单位考核 *** 范围条件进行 *** ;不在本市(州)所辖区的二级乙等及以下市(州)属卫生事业单位可参照县级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考核 *** 范围条件进行 *** 。除此之外,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放宽考核 *** 范围条件。
(三)按本通知考核 *** 条件 *** 的人员,实行更低服务期制度, *** 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 *** 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业单位内设医院(医务室)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可参照本通知同行政层级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考核 *** 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省属事业单位考核 *** 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考核 ***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之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我省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四、本文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截止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考核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方
向)一览表
2.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考核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科专业(方向)一览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1
省属事业单位考核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方向)一览表
一、研究生专业(方向)
1.急诊医学专业;
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3.麻醉学专业;
4.外科学专业(仅限胸心外科方向、神经外科方向、烧伤整形方向、小儿外科方向、心血管外科方向);
5.内科学专业(仅限风湿免疫方向);
6.放射医学专业;
7.神经病学(仅限神经电生理方向);
8.肿瘤学专业;
9.儿科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仅限儿科方向);
1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12.临床药学专业、药学专业(仅限临床药学方向);
13.药剂学专业;
1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15.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
16.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17.公共卫生检验学专业;
18.护理学专业、护理硕士专业;
19.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硕士专业;
2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21.免疫学专业;
22.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23.眼科学专业(或眼视光学专业);
2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25.老年医学专业;
26.中医外科学专业(仅限肛肠方向);
27.中医内科学专业(仅限临床急诊及危重病方向、肿瘤方向);
28.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仅限临床急诊及危重病方向、肿瘤方向、实验诊断学方向、影像学方向);
29.中医儿科学专业。
二、本科专业(方向)
1.放射医学专业;
2.麻醉学专业;
3.医学影像学专业;
4.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
5.预防医学专业(仅限地方病防治方向、鼠疫防治方向);
6.医疗器械工程专业。
附件2
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考核 *** 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本科专业(方向)一览表
1.放射医学专业;
2.麻醉学专业;
3.医学影像学专业;
4.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
5.预防医学专业;
6.医疗器械工程专业;
7.护理学专业;
8.口腔医学专业;
9.医学检验专业;
10.儿科学专业;
11.卫生检验专业;
12.精神医学专业;
13.康复治疗学专业。
四川省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房建专业怎么申报中级职称
先进入四川省建设厅的网站→厅发文件→(川人社办发[2013]72号)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认真阅读文件中的要求。如果还不清楚可以打 *** 咨询建设厅人事教育部门,在网站中可以查到号码的。
![[四川省]职称申报四川省人社厅文件,四川省职称评定文件](/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12/63bf759b9b5e9.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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