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正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少

月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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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四川一位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000元,平均缴费指数为1,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

一般情况下,企业职称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初级是员级,技术员。中级是工程师,高级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是教授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

有人说,高级职称,是高级知识分子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的代表。我们国家重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会对于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门的照顾,比如说奖励、补贴等等,养老金也有额外的倾斜照顾。是真的吗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

高级职称,过去的时候指的是高级岗位职务称呼,主要指的是一些教授、副教授之类的岗位。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其定义有了一定的变化,现在一般指的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上之后,才拥有相应的岗位待遇。职称证书跟聘任证书已经是两码事了。

高级职称,一般来说都属于高级人才。过去的时候,国家考虑到在企业退休的高级职称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过去为我们企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由于1991年开始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慢慢的显得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他们退休养老金待遇偏低。因此,2005年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后,在2005~2013年之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中,都有明确的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倾斜调整的政策。

比如说山东省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养老金300元,副高级职称额外增加150元。2012年正副高级职称退休养老金是每人每月额外增加490元和290元。

黑龙江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明确,正副高级职称基本养老金低于4615元和3543元的,正高级职称更高再调整450元,副高级职称更高再调整350元。

这一系列调整,实际上主要也是针对过去在国有企业退休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的特殊照顾政策。

2014年以后,各个地方不再对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额外的倾斜照顾。高级职称的待遇将主要反映在在职时的工资待遇,通过高缴费基数方式,提升养老金的一些做法。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真实工资基数给职工缴费,劳动者可以 *** 。

不过个别省市还是有例外的。北京市直到2019年,还保留这个政策:对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 *** 退休金调整低于4157元的补到4157元。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较晚,是2014年10月才实施,其有关人员的待遇水平主要是跟本人的职务级别以及岗位级别有关。像专业技术人员,如果能够被聘任上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确实能够提升退休时养老金计算的一些因素。

比如说过渡性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计算是使用的视同缴费指数和平均缴费指数。10年退休过渡期内的新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的老办法退休待遇。

不过相对而言,即使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养老金增加时,目前也没有对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额外增加待遇了。

从2021年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 *** 的统一。预计以后对于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会有额外的倾斜政策了。

[四川省]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细则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职称的分类:

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翻译专业、广播电视播音、

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专业、公证员、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的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1500字。

5、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7、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8、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成都市科技奖励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鼓励在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重大贡献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的集体和个人,促进国民经济四川省高级职称奖励办法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励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科学技术进步作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发给奖状和奖金,同时,记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第四条 对科学技术进步能以实际经济效果计算者按下列等级评奖。

等级年创造或节约价值 奖金 荣誉奖

一等50-120万元1500-3000元 奖状、证书

二等10-50万元 500-1500元奖状、证书

二等1-10万元300-500元 奖状、证书

科学技术进步的年经济效果,自采用之日起按一年实际获得的经济效果计算,并经采用单位财会部门审核签章。

农业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参照一九七九年农业部颁发的《关于施行国务院“技术改进条例”细则(试行)》的奖励等级计算办法进行计算。

对难以计算经济效果,但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社会效益上具有好效益的项目,可根据其作用意义大小、学术、技术水平的高低,科学研究难易的程度和应用推广范围,综合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对一些科学技术水平高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奖励等级和金额,对借鉴推广已有的科技成果,可适当降低奖励等级和金额。第五条 对四化建设有特大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由市科委报市人民 *** 领导批准可以授予特等奖。第六条 奖金由采用单位支付。生产单位支付的奖金计入生产成本,非生产单位支付的奖金在事业费或收益中列支。所支付的奖金不计入奖金总额,免征奖金税。第七条 所有请奖项目按统一格式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一式两套报成都市科委。一等至三等奖由市科委审批。特等奖由市科委报市人民 *** 领导批准。

在成都地区的中央、部、省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凡愿执行本办法的也可报市科委请奖。第八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审批授奖列为经常性工作,一般不集中举行授奖仪式。第九条 凡属个人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归个人;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其中主要人员一般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第十条 凡已按《成都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成府发〔1987〕44号)授奖者,则不再按本办法评奖。第三章 审查和处理第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要有相应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的审查、奖励工作。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审查和奖励事宜。第十二条 获奖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骗取荣誉的,经查证属实,应撤销其奖励,扣回已发的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委托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各区、县人民 *** 和市 *** 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修订颁布之日起试行。